农商行简史与前100大农商行现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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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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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商行基本特征:最能体现经济基本面薄弱环节的一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农商行演变历史

(一)初步诞生期(1950-1979年),农信社密集成立,乱象四起

(二)收放调整期:收(1979年)-放(1984年)-收(1990年)-放(1996年)

(三)尝试转型期(2000-2003年)省联社登上历史舞台、农商行初步试点

(四)真正转型期(2003-2013年):深化改革,全面转型为农商行

(五)分类与针对监管期(2013年-):重点聚焦县域及城区农商行

三、农商行的现状:头部特征越来越突出,分化比较明显

(一)总资产规模

(二)上市情况

(三)地区分布

(四)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四、农商行的15个监管指标:聚焦本地化、表内化

从兼并重组的角度提出“城商行还没结束、农商行还没开始”的观点,目前来看这一判断正在逐步得到验证(据悉近期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制定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相关文件)。在2019年8月4日详细梳理完城商行现状及城商行简史后,今天来梳理农商行的具体情况。毕竟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指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银行。因此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们均需要对它更熟悉。

一、农商行基本特征:最能体现经济基本面特征的一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由于小而散,直面中国经济最弱的环节,且民营成份比较突出,因此农商行是国内最能体现经济基本面强弱兴衰的一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农商银行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最具“小而散”特征的一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目前458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商行约1450家,吸纳就业人数超过60万(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分别吸纳就业人数为165万、50万和45万)。

(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体系中,农商行的民营背景强于国有行、股份行和城商行

目前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数量超过3000余家,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行、城商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比例分别超过40%、50%和80%。

所以民营企业好,则农商行安,民营企业衰,农商行则会出现动荡。

(三)农商行是不良贷款率最高、拨备覆盖率最低的银行

以2019年6月数据为例,农商行不良贷款率高达3.95%,远远高于城商行的2.30%、股份行的1.67%。同时农商行的拨备覆盖率仅为131.52%,低于所有银行类型(股份行和城商行分别为193.01%和149.26%)。

(四)农商行和城商行是唯一净息差低于不良贷款率的银行类型

好在,农商行的净息差达到3.02%,还算能够抵消资产质量恶化带来的冲击。但是农商行和城商行也是唯一两类不良贷款率高于其净息差的银行类型,如城商行的净息差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01%和2.30%,农商行则为3.02%和3.95%。

二、农商行演变历史

由于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介入乡村金融,所以农商行才得以存在。而由于乡镇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发展,才使得存在的农商行才得以发展壮大,且越来越分化。

(一)初步诞生期:

1950-1979年,农信社密集成立、乱象四起

1951年5月,央行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信社,以取代在农村领域广泛存在的高利贷机构。受此政策推动,全国各地开始组织成立农信社,仅五年的时间,农信社数量达到16万个。

数量一多便开始整顿,“放收”结合的传统政策思路在农信社身上也开始重现。这里所谓的“放”,即下放给基层组织管理(如人民公社、生产队等),“收”则是将农信社的管理权收归至国家银行(主要指农业银行)。

(二)收放调整期:

收(1979年)—放(1984年)—收(1990年)—放(1996年)

1979年,适逢改革开放的新浪潮,国家金融体制也开始改革,中国农业银行得以恢复,并将农信社定位为农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机构。

1984年8月,农业银行起草的《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获得国务院批复,农信社再次被定性为群众性合作金融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脱离于农业银行体系。

1990年央行发布《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农信社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领导和管理。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要求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农信社划归于县联社管理,人行履行监管职责。

1996年省联社这个概念第一次进入农村金融机构的范畴,随后各地政府为便于集中统一管理,特别是当时化解金融风险的压力较大(1996-1009年很多地方农村金融机构相继倒闭),于是所谓的市联社、省联社也开始相继涌现。

(三)尝试转型期(2000-2003年):

省联社登上历史舞台、农商行初步试点

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开展改革试点,组建省联社,并试办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阴农商行于2001年成立,同时2003年浙江也试点成立了首家农村合作银行,即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现在江苏的这三家农商行均已实现A股上市目标。

2002年,央行在温州选择部分农信社开始利率改革试点,2003年向全国推广,进一步推动了农信社的市场化运作。

(四)真正转型期(2003—2013年):

深化改革,全面转型为农商行

2003年6月,银监会正式脱离于央行体系。同时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将农信社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也开始制定一系列监管文件来进行规范,如《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等等。

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8省市开始进行试点。

2010年,银监会发布《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监管评级为六级的农村信用社以及监管评级为五B级且主要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并购。

2011年,银监会宣布不再组建新的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逐步将有条件的农信社改组为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组为农商行。

之后的较长一段时期,我们看到农商行的数量越来越多,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少,便是这一背景。

(五)分类与针对监管期(2013年—):

重点聚焦县域及城区农商行

2013年后,由于数量繁杂、质量良莠不齐,银监会开始对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分类监管。

2013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建立实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标杆银行制度的通知》,每隔两年开展一次农村商业银行标杆银行评选。

2014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87号),将我国农商行分为县域、城区和大中城市三类。其中,

1、县域农商行是指在县(市、旗)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

2、城区农商行是指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一个或几个区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

3、大中城市农商行是指在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实行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对县域及城区农商行提出具体监管措施,明确县域及城区农商行应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且贷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应大于等于50%、本地新增贷款应占可贷款资金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

三、农商行的现状:头部特征越来越突出,分化比较明显

(一)总资产规模:

千亿以上农商行35家、500-1000亿元的农商行23家

如果仅2018年数据为准,且以500亿元和1000亿元为分界线,则1400余家农商行中,总资产超过500亿元的农商行数量有56家。其中,总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仅有35家,500-1000亿元的农商行也只有23家。

1、5000亿元以上有5家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重庆农商行、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广州农商行、成都农商行。

2、总资产位于2000-5000亿元的农商行有8家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东莞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常州)、天津农商行、深圳农商行、顺德农商行、青岛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杭州联合农商行。

3、总资产位于1000-2000亿元的农商行有22家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秦农农商行(西安)、紫金农商行(南京)、南海农商行(佛山)、常熟农商行、九台农商行(长春)、天津滨海农商行、萧山农商行、无锡农商行、辽阳农商行、宁波鄞州农商行、厦门农商行、长沙农商行、海口农商行、苏州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中山农商行、绍兴瑞丰农商行、大连农商行、延边农商行、杭州余杭农商行、昆山农商行。

4、总资产位于500-1000亿元的农商行有23家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合肥科技农商行、济南农商行、佛山农商行、贵阳农商行、慈溪农商行、兰州农商行、尧都农商行、长春农商行、天山农商行、海安农商行、呼和浩特农商行、唐山农商行、南通农商行、南昌农商行、珠海农商行、马鞍山农商行、凉山农商行、宜兴农商行、黄河农商行、伊川农商行、贵州农商行、哈尔滨农商行、乐清农商行。其中兰州农商行2018年5月底的总资产规模为743.01亿元。

(二)上市情况:

10家农商行实现了上市目标,江苏一省占6家

1400余家农商行中,有10家已经实现了上市目标,其中江苏一省占6家。这10家上市农商行分别为重庆农商行、广州农商行、青岛农商行、紫金银行、常熟银行、九台农商行、苏农银行、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张家港银行。其中重庆农商行刚刚成功回归A股,是第一家实现A+H目标的农商行。此外广州农商行和九台农商行均为港股上市。

可以看出这10家上市农商行中,除重庆农商行、广州农商行、青岛农商行和九台农商行(吉林)外,均为江苏所辖。

(三)地区分布:

前100大农商行,江苏、浙江、广东合计占一半

前100大农商行中,江苏、浙江和广东三地拥有的农商行数量最多,但广东省的农商行平均规模最高。

1、江苏占了20家,拥有总资产规模合计1.91万亿元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江南农商行、紫金银行、常熟银行、无锡银行、苏农银行、江阴银行、张家港银行、昆山农商行、海安农商行、南通农商行、宜兴农商行、启东农商行、如皋农商行、兴化农商行、大丰农商行、太仓农商行、如东农商行、东台农商行、江都农商行、盐城农商行。

2、浙江占了19家,拥有总资产规模合计1.35万亿元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杭州联合农商行、萧山农商行、绍兴现在农商行、杭州余杭农商行、慈溪农商行、乐清农商行、瓯海农商行、瑞安农商行、上虞农商行、温州鹿城农商行、富阳农商行、海宁农商行、东阳农商行、诸暨农商行、余姚农商行、温岭农商行、苍南农商行、宁波鄞州农商行、桐乡农商行。

3、广东占了9家,拥有总资产规模合计2.29万亿元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广州农商行、东莞农商行、深圳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中山农商行、佛山农商行、珠海农商行、惠州农商行。

4、山东拥有5家,拥有总资产规模合计5100亿元

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青岛农商行、济南农商行、烟台农商行、寿光农商行、临沂兰山农商行。

5、福建、吉林、安徽各拥有4家农商行,规模分别合计2558亿元、3900亿元、2400亿元

其中福建从高到低依次为厦门农商行、南安农商行、晋江农商行、福州农商行,吉林从高到低依次为九台农商行、延边农商行、长春农商行、长春发展农商行,安徽从高到低依次为合肥科技农商行、马鞍山农商行、亳州药都农商行、芜湖扬子农商行。

(四)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参差不齐

1、从资产质量来看,农商行的资产质量参差不齐,如贵阳农商行、大连农商行分别高达9.88%和8.77%,海口农商行、烟台农商行、宜兴农商行、武汉农商行、东台农商行、长春发展农商行、秦农农商行、唐山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均在3%以上。资产质量比较好的农商行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和广东一带。

2、从盈利能力来看同样参差不齐,亳州药都农商行的ROE高达20.48%,伊川农商行、乐清农商行、温州鹿城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东阳农商行、东莞农商行的ROE均在15%以上。也有一些农商行的ROE不足5%,如天津滨海农商行、海口农商行和烟台农商行。

四、农商行的15个监管指标:聚焦本地化、表内化

在之前三个不低于和两增两控的监管指标基础上,监管部门提出针对县域及城区农商行的15个考核指标:

(一)贷款余额占表内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应逐年上升直至超过80%、大额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应逐年下降直至降至30%以上。

(二)授信农户户数、授信小微企业户数、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用信户数、建档评级的小微户数、建档评级的农户户数等占比应逐年上升。

(三)电子替代率应逐年上升,支农支小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应大于其它业务的绩效考核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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