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理赔期限是多久,过了期限会怎么样?

出了交通事故后,许多人都被吓蒙了,导致错过了理赔期限。或者是入院治疗而将理赔的事情给放一边,等想起来时,早已过了理赔的期限。那么,交通事故申请理赔有时间限制吗,理赔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出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过了期限会怎么样?

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余创林律师解答:

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过了期限保险公司就不受理了,要理赔只能通过诉讼。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余创林律师解析:

申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一)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二)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三)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四)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六)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七)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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