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歧视亚裔案宣判:美国联邦法官裁定哈佛胜诉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开审近一年的美国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有了结果。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10月1日,美国联邦法官裁定,哈佛大学在招生中未有意歧视亚裔申请者,虽然哈佛大学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但符合宪法规定。

此案件已历时五年之久。2014年,非营利组织“公平录取学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控告哈佛大学在入学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申请人,以“种族平衡”政策为由压低亚裔申请人的个性评分,对录取的亚裔美籍学生数量设限。2018年10月,位于波士顿的联邦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引发关注。

CNN报道称,波士顿联邦地区法官Allison Burroughs周二裁定,尽管哈佛大学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但不会“取消一个通过宪法规定的、非常优秀的招生程序,仅仅是因为它可以做得更好”。

Burroughs强调,将种族问题考虑在内的招生“在社会上占有重要地位,并有助于确保高校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氛围,以促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并鼓励相互尊重和理解”。Burroughs称,哈佛大学的招生计划通过了严格审核,因此符合宪法规定。

另外,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原告可能继续上诉,此案可能最终会出现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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