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面对抄袭者,绝不姑息!

“老干妈”可谓风靡全国,受到很多外国人的青睐,出于对品牌的保护,老干妈公司不仅对核心商标“老干妈”进行了全类别注册,还注册了“老妈干”、“妈干老”、“老姨妈”、“老干爹”、“干儿女”、“干儿子”、“老干爸”、“老干娘”、“老乾妈”、“老千妈”等一系列防御商标。

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最近“老干妈”和一枚“苗干妈”杠上了。

引发争议的为第15776859号“苗干妈”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由贵州苗干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干妈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29类鱼制食品等商品上,并于2015年10月20日获得初步审定。

在初审公告期,争议商标被人提起了异议。经历商标异议程序后,争议被核准注册。究竟是谁提起了异议,我们接着往下看。

2017年9月,老干妈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商评委经过审理认为,争议商标与老干妈公司的第13105342号“老干妈”商标(引证商标一)、第3315690号“老干妈”商标(引证商标三)、第3607416号“老干妈”商标(引证商标四)等多个商标(的显著认读部分之一“老干妈”在词汇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原商评委作出了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苗干妈公司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定,于2018年9月1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之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苗干妈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争议商标若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二者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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