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育儿假,既要政策土壤,也要社会土壤

据媒体报道,宁夏近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

据媒体报道,宁夏近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周文盈介绍,此规定旨在倡导夫妻共同育儿的社会理念,培育良好的家庭风尚,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和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今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这样看,宁夏推行育儿假是有政策土壤滋养的,也可以说是应运而生。也就是说,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推行育儿假,这对于生育子女的夫妻来说,无疑是大利好,也有助于让更多父母在孩子婴幼儿时期的成长中,相对不缺席,可谓人性化满满。

具体来看,宁夏育儿假的规定,也有一定的首创意义。在此之前,江苏也推行了育儿假,规定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而宁夏的育儿假规定,重点在于,为夫妻双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儿假,而不局限于某一方。相比可见,宁夏育儿假的现实意义不仅在于假期时间的变长,也在于涵盖了夫妻双方,给其贴上“首创”的标签,并不为过。

但有了政策土壤,并衍生出了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万事大吉。我们还需要看到,育儿假的真正推行,不仅需要政策土壤,还需要社会土壤,只有两者兼顾,才能真正守护生育子女夫妻合理的正当权益。

那何为社会土壤呢?自从育儿假的政策出台后,很多夫妻尤其是女方,在开心之余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有妈妈直言,女性因为产假存在在职场上受到歧视的情况,如果再休育儿假,女性就业是否会产生更大的问题?就现实而言,他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这几年,因为员工怀孕休产假的缘故就选择直接开除或在招聘中直接不招等情况,也时而在舆论场上演。就算对男方来说,较长时间的育儿假,也恐怕难掩对工作的影响。

但是如果因为社会层面戴着“有色眼镜”去看有娃的员工,甚至是进行歧视,让每一对夫妻都怕影响工作,而不敢休育儿假,那育儿假的政策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政策再好都没有用。

若想让育儿假真正落地,让每一对夫妻都能休,敢休,愿休,就得打破就业环境中对休假员工的不友好状态,在全社会渲染起尊重员工“休假权”的现实氛围。对于育儿假,让每一家企业和组织,都能做到相应的基本理解和尊重,进而坦然面对,而非功利性的面对。

其实,宁夏让夫妻双方都休育儿假的新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和工作中男女时间失衡的状态,对育儿假社会土壤的形成,有促进作用。因此,这样的新规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但也要看到,在当前就业工作的大环境下,若想真正实现对男性女性的一视同仁,想真正放下社会层面对休假员工的敌意,让每一个有娃的员工都可以安心享受育儿假,还要很长的路要走。

既要政策土壤,也要社会土壤,这是育儿假推行的必要要求,而后者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我们所真正追求的是一种工作和家庭所兼顾的状态,只要这种社会共识在,且不断在现实中发力,那育儿假的春天就不会远。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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