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常州市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为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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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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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金坛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三中队副中队长宋云峰、队员徐敏等人环保信访处置不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8月,宋云峰、徐敏在具体负责处理化工废气废物扰民信访调处和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回复群众信访内容雷同、简单应付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金坛环境保护局分党组给予宋云峰、徐敏党内警告处分。

2.钟楼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统计科科长陈红艳失职失责违法问题。2018年12月,江苏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钟楼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统计科在负责北港街道辖区企业数据统计过程中,存在代填代报、编造虚假统计数据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陈红艳对本部门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存在失职失责违法问题。2019年3月,钟楼区监委给予陈红艳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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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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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武进区潞城街道农水中心工作人员吴宁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问题。2004年9月,时任潞城街道曙光村党总支副书记吴宁在建设项目拆迁中,因工作疏忽、对房屋安置时间节点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导致拆迁户增加安置面积,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2019年2月,武进区潞城街道纪委给予吴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新北区孟河镇银河村党总支书记蒋亚军对“两违”行为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底,蒋亚军在协助孟河镇完成辖区内“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新北区纪委给予蒋亚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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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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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二科副科长朱鹏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朱鹏军多次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9年4月,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分别给予朱鹏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2.新北区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环保科科长杨耀方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耀方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此外,杨耀方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新北区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杨耀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

3. 常州市燃气管理站监督管理科科长金成违规收受香烟和礼品问题。2018年7月和12月,金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和礼品。2019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给予金成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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