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学生:平权运动的受害者

“哈佛招生歧视案”审理期间,抗议者要求平等教育权。 视觉中国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常成

10月1日,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哈佛大学在“招生歧视亚裔学生”一案中胜出,结束了长达5年的官司。败诉一方——“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表示,他们会提出上诉。不过在舆论场上,对于哈佛等名校到底有没有歧视亚裔学生的争论还远未结束。

将种族作为“附加条件”引争议

原告方“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认为,哈佛大学在本科生的录取中过度采取了“种族平衡”的政策,将学生的种族列为录取与否的考虑因素,提高亚裔学生的录取标准,有意地压低亚裔学生SAT成绩的权重,在事实上造成了对亚裔学生的惩罚,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篇的相关规定。

“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引用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判例,并认为美国最高法院在大学招生时考虑学生种族因素的态度是十分审慎的,并对哈佛大学所宣称的,只是在招生的最后阶段才会将学生的种族作为“附加条件”的说法表示不认同。他们希望哈佛大学放弃考虑种族的因素,从而采取“种族中立”的立场。

“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还把哈佛大学和实行“种族中立”的加州理工大学的亚裔学生比例进行了对比,并列举了一些具体的例子以说明哈佛大学对亚裔学生的歧视。

在1992年,哈佛的亚裔学生占比19.1%,加州理工大学为25.2%。然而到了2013年时,哈佛的亚裔学生占比18%,而加州理工则达到了42.5%。

学生申请美国高校时需要提供SAT成绩,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深红》在2013年通过调查发现,被录取的学生中,亚裔学生的成绩是最高的。在满分2400分的考试中,东亚和印度裔学生平均分高达2299分,远高于非洲裔的2107分和土著人的2142分,也高于所有学生的平均分2237。

一些具体的例子似乎更具说服力。杰米·李的母亲是华人,有一半的中国血统,智商高达162,学习成绩优异,善于拉大提琴,热心于公益活动,申请了包括哈佛在内的诸多名校,却无一录取。他的中学老师都感到很震惊,因为那些没有他优秀的学生却被录取了。

另一名叫做亨利·派克的韩国裔学生在某著名私立高中成绩排名14,他的学校有34名学生被常青藤高校录取,他在SAT考试中数学考满分,总分也很高,小提琴也很不错,但是他却被所有的常青藤高校拒绝。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有部分亚洲血统的学生往往故意隐瞒自己的亚裔身份,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常见于白人的名字。“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以及很多亚裔人士认为,亚裔学生想要进名校就得比别人付出更多,这是极不公平的。

哈佛喊冤:没有歧视亚裔学生

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中有追求“群聚效应”以及学生来源多元化的目标,即各个种族的学生都要有,并达到一定的数量和比例。为了应对质疑,哈佛大学专门聘请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济学家大卫·卡德对本校6年来录取学生的数据库,并把包括种族在内的所有的录取因素考虑进去,进行了全面分析,结论是他们没有歧视亚裔学生。

哈佛方面认为,在其中的3年中,亚裔学生的身份还是加分项,有利于录取。同时,哈佛大学的亚裔学生比例在近几年中一直是处于上升的状态,在案件开始的2014年,哈佛招收的亚裔学生达到了近23%。

哈佛大学认为,在学生录取工作中完全不考虑申请人的种族背景是不符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精神的,也不符合美国国情。在著名的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中,白人学生艾伦·巴基两次被加州大学医学系拒绝,而他发现比他分数低的黑人等少数族裔的学生则被录取。他认为加州大学将16%的录取机会留给少数族裔的做法违法也违宪,是针对白人的“反向种族歧视”,因而将加州大学告上了法庭。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加州大学胜诉,这意味着为保护和促进美国大学的多元化而采取的“平权运动”符合宪法精神。

哈佛大学承认,他们在录取工作时的确考虑种族因素,但是种族发挥的作用很小。另外,哈佛大学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改变世界的公民和公民领袖,当然会对学生的某些特定素质,比如口才和领导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而不仅仅是看学生的成绩单。

曾有意识地减少犹太学生的比例

哈佛大学的历史要比美国还要悠久,从哈佛等常青藤大学毕业是进入上层社会的敲门砖。作为世界级名校,它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根据“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的说法,哈佛大学在录取犹太学生的过程中有过错误的做法,他们曾经有意识地减少犹太学生的比例。

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是不断变化的。在1920年代以前,以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唯一标准。然而,到了1918年的时候,哈佛大学的犹太学生占比20%,是耶鲁的3倍,普林斯顿的6倍。哈佛大学时任校长劳伦斯·罗威尔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美国主流社会是信仰基督教新教的中产阶级,如果犹太学生不受限制地持续增加,会给哈佛大学贴上“犹太学校”的标签,并使这些家庭出身的青年转投其他名校,从而造成对哈佛的伤害。

劳伦斯·罗威尔认为,为了更大的利益,应该将犹太学生的上限控制在15%。当然,为了减少来自自由派的批评,校长认为,应该在录取工作中将犹太学生的某些特征列为减分项,而不直接指出是因为申请人的犹太背景而遭到拒绝。

校长的想法遭到了一些教授的非议,但是到1922年秋,所有的申请人都必须回答诸如“种族和肤色”“宗教信仰”“母亲的娘家姓氏”“父亲的出生地”等问题,申请人所在的中学校长则必须填写包含了申请人的宗教信仰等内容的表格。同时,将每一年本科新生的人数控制在1000人。希望通过提高非犹太人居住区的学生录取数量,以达到降低犹太学生的录取比例和人数的目的。

考虑到美国多种族杂居、通婚的国情,哈佛大学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去甄别学生的犹太血统。“J1”表示肯定是犹太人;“J2”表示很有可能是犹太人;“J3”表示有可能是犹太人。

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并不是特别有效,犹太学生的比例继续上升,到了1925年,J1和J2的学生占到了27.6%,J3的学生占3.6%。校长劳伦斯·罗威尔采用了一些校友的建议,推出了“校友继承”(Legacy)的政策,即优先录取哈佛校友的子女。申请人还需提供中学成绩单,需要在中学中位于前1/7,同时增加面试成绩的比重。这些政策立竿见影,因为申请哈佛的犹太学生往往没有哈佛背景,因此到了1926年犹太学生的比例马上降到了15%,这一比例在此后的20年时间里几乎没有变化。

这种新的录取方法改变了之前以考试成绩为中心的策略,申请人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进行全方位的自我展示,让校方去了解他们的“领导能力”和“性格”等比较主观和难以量化的领域。

判决无法平息争议

今天的哈佛大学的申请和录取程序复杂繁琐,申请人提交资料,经过审核,大约5000人至7000人进入讨论程序,由35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核。录取工作大致分4个批次,分别是提前录取,正常录取,候补名单和Z名单。

因为哈佛并不公布接受和拒绝学生的理由,一般认为,前两批被录取的学生基本上是各方面优异的明星学生,而种族问题则在后两批录取中发挥作用了。尤其是这份神秘的Z名单,学生需要推迟一年入学,但是一般发给富裕的白人校友的孩子。每年进入Z名单的学生在70人至80人,考虑到现在哈佛本科招生的量只有不到1700人,这个比例也不算低。

美国社会对亚裔人士有着刻板印象,很多美国人认为亚裔学生聪明、勤奋,但是过于安静,不善于表现自己,缺少领导能力,在讲究个性的美国社会是一种缺憾。另外,哈佛等美国名校很推崇学生的体育特长和社会活动经历,而这些往往是亚裔学生的短板。

对于亚裔学生是否受到歧视这样的话题极具争议性,牵扯到文化冲突,容易激起种族对立情绪。即使进入到司法程序后,往往也不能将争论平息。司法审判讲究证据,举证义务在于原告方,被告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

哈佛大学招生的实际操作过程是保密的,而且具有极高的学术性和专业性,证据很难取得也很难认定。本案的主审法官阿里森·伯劳斯的判决正是基于证据而作出的。

尽管哈佛大学否认了对亚裔学生的歧视,但是到了2018年,亚裔学生的比例上升到了史无前例的26.1%。有人认为这是哈佛大学为了平息舆论而进行的调整。

责编: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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