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制作要点

联合体怎样将联合各方的优势展现出来,让评标专家有“眼前一亮”的印象,从而给自己的竞标加分呢?要给评审专家完美的第一印象,主要应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下功夫。

大家都知道,投标文件是投标商与评标专家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在众多投标文件中,专家们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找出最满意的投标商并非易事,这就好比选拔考试,试题出出来了,就看谁的答案更接近标准谁就是被选拔者。于是,明智的投标联合体就会知道,精心制作一份既符合一般规定又有突出亮点的“答卷”,是能否取胜的关键。

然而,实际操作中,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大体被制作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全面罗列各方的诸如资信情况、财务状况、技术资质、历史案例等要素,以显示联合体各方都拥有全套的评标依据;另一种是各方仅有选择地罗列各自的“强项”,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各方基本资格的要求。简单地说,这两种做法犯了忽视“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的辩证法错误。

一方面,我们要顾及到“两点”,要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定以及提供招标文件提出的资质审查相关信息。比如,要明确列出法律规定需要列出的各联合方的资格,要提供必要的诸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状况等信息。

另一方面,又要突出“重点”,要将各自的突出优势,以独到的方式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出来。例如,有的联合方曾经接受过类似的工程或者项目,有过相关操作经验,就要详细地加以介绍;有的联合方在某项技术上很有研究,就要增加各种资料体现出这方面的优势。

只有既注重资格审查关,又重点攻克评分要素关,有目的有方向地制作出的招标文件,才能受到评审专家的青睐。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是国家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初衷。我们的投标文件不仅在内容上要做到合法合规、真实可靠;在形式上要页面整洁、装订整齐;更要在质量上铺垫全面,重点突出。做到这些,让评审专家真正感受到:联合体,实现了“1+1>2”,那么,不管最后中标与否,我们的联合体就没有白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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