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发布,其中考查科目范

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发布,其中考查科目范围、要求有了变化。

该《办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长期有效。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邹亚伟表示,10门科目全部考查是变化之一。学生可在高二第一学期末首次可报考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之外的7门科目考试。不参加高考的学生可在高三第一学期末报考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高等职业院校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时,将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招收普通高考考生的依据。

《办法》还提到,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省教育厅将印发通知,明确考试的具体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进程确定具体考试时间。省锡中高二管委会主任袁纯洁认为这是另一个变化,她解释:“以前学业水平测试忽视艺术、理科实验等方面的考查。现在诸如理科实验、艺术等有了统一的考试要求,还能灵活实施,要求学校保障教学质量,重视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艺术素养。”

文章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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