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被鉴定为重伤,三亚4保安遭羁押238天申请国家赔偿

在一场冲突中,海南三亚一家公司的保安将人打伤,两名伤者其中一人一度被鉴定为颅骨骨折,属重伤,涉事的四名保安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

后来,案件发生反转。

四名保安质疑伤情鉴定的准确性,申请重新鉴定。2019年5月,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后发现,重伤者的颅骨骨折是陈旧伤,该伤者头部所受伤害仅为擦挫伤,属轻微伤。

被羁押238天后,四名保安于2019年6月7日被取保,后检方解除取保,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8月底,四名保安向三亚城郊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每人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2.5万余元,城郊检察院随后对四人的国家赔偿申请立案审查。

10月10日,涉事保安刘立中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们已于近日收到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的立案告知书,称天涯分局已于10月5日对佟胜军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

公司保安与外来人打架

冲突事件发生在2018年9月27日。

据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侦查认定,当天9时许,佟胜军、王文涛、李岩等人随同张学成到达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书苑宾馆八楼的海南天懋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天懋公司)查账,到了之后,张学成与律师进入办公区,其他人被天懋公司保安黄德军、岳洪强以需要来访登记为由拦住。

冲突当日现场监控画面截图

其间,张学成与天懋公司总经理赵焕涛因查账引发争执并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将张学成和赵焕涛带回新风派出所了解情况,佟胜军、王文涛、李岩等人则继续留在现场。天懋公司保安队长刘立中及保安王雪东、黄德军、岳洪强要求佟胜军、李岩、王文涛等人离开现场,被对方拒绝。而后,双方发生口角冲突。

保安队长刘立中告诉澎湃新闻,为了维持公司秩序,保安要求佟胜军等人离开,被拒绝后遭辱骂,导致冲突升级。监控视频显示,8时55分,保安黄德军按下电梯旁的控制按钮,并向佟胜军等人示意离开,佟胜军等人未离开,随后双方开始打架。

天涯公安分局侦查认定,四名保安对佟胜军等人拳打脚踢,佟胜军等人也还手殴打保安,在殴打过程中,刘立中从消防通道内捡来一块瓷砖拍打在佟胜军头部,瓷砖破碎,佟胜军也用黑色铁皮板拍打岳洪强、刘立中等人,刘立中、岳洪强再次手持破碎的瓷砖击打佟胜军头部,佟胜军的头部流血,后双方停手,新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将双方带回公安机关。

当日,新风派出所对参与打架的人员作出行拘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首次鉴定: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冲突发生后,新风派出所委托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冲突中受伤的佟胜军、王文涛两人进行伤情鉴定。

在伤情鉴定报告作出之前,2018年10月12日,刘立中等四名保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同年11月4日,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认定,佟胜军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其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王文涛被鉴定为轻微伤。

这次鉴定中,佟胜军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佟胜军受伤当日被送至三亚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颅脑CT平扫显示其左额骨凹陷性骨折伴颅内积气,左侧额部硬膜下出血,左侧额顶叶脑损伤;颅脑三维CT也显示其额骨左侧凹陷性骨折;颅脑MR平扫、DWI脑部弥散成像,MRA脑血管成像亦显示,左额骨凹陷性骨折。

根据上述鉴定书,2018年10月10日,法医学检验情况显示,佟胜军左额部近发际线处皮肤稍凹陷,片状挫伤,皮下出血伴部分表皮脱落,阅送检的相关检查影像显示,佟胜军额骨左侧凹陷性骨折。

同年10月16日,佟胜军在三亚市人民医院接受了颅骨凹陷性骨折复位手术,术中探查见额骨左侧凹陷性骨折,未探及脑挫裂及硬膜下出血,颅内积气等。

根据《刑法》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构成故意伤害罪。

11月5日,即此次伤情报告作出第二天,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批准,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对刘立中等四名保安涉嫌故意伤害罪执行逮捕。2019年1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侦查终结,以刘立中等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城郊检察院移送起诉。

重新鉴定:“颅骨骨折”是陈旧伤

在此期间,刘立中等四名保安认为佟胜军的伤情鉴定结果失实,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2019年5月,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佟胜军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彻底推翻了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佟胜军受伤后到三亚市人民医院就医,其急诊病例专科情况并未表述额部创口存在,三亚市人民医院两次住院病历专科情况均为:前额部可见一挫裂伤痕约3×2cm大小,额部未见明显深达皮下创口,未见行清创缝合表述。

该鉴定书称,再根据查阅2018年10月10日拍摄的佟胜军的伤情照片,其左额部近发际线处擦伤仍见渗出,此时相距受伤已有13天,不符合额部皮肤9月27日所受损伤医学改变征象;其次,擦伤痕底面中央见一斜行7.2cm长白色浅淡斑痕,为明显陈旧性斑痕,不符合额部皮肤9月27日所受损伤医学改变征象,且所有病例均未记载与该斑痕相符合的形成损伤表述,故认定此额部斜行斑痕为受伤之前存在的陈旧伤所存留斑痕。

两次截然相反的伤情鉴定结论(左为第一次鉴定结论,右为重新鉴定结论)

针对佟胜军就医期间的多次颅脑CT、颅脑三维CT,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认为,虽然检查均显示颅骨组左侧凹陷性改变(骨折),但对应颅骨凹陷处头皮未见明显肿胀,颅内凹陷处邻近脑实质密度未见异常,无出血征象,不符合额部承受较大外力造成凹陷性骨折后短时间内影像学改变。由此认定,左侧额骨凹陷性改变(骨折)在9月27日受伤之前已经存在,且未检见骨折因本次外伤加重的病理改变。

2019年5月24日,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认定佟胜军外伤致额部擦挫伤,仅属于轻微伤。

四保安申请国家赔偿

2019年6月7日,刘立中、王雪东、黄德军、岳洪强四名保安被天涯分局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当时,刘立中等4名保安均已被羁押近8个月,共计238天。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7月8日,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立中等4人解除取保候审。次日,城郊检察院分别对刘立中、王雪东、黄德军、岳洪强四名保安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足以认定刘立中等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重伤后果有因果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佟胜军涉嫌诬告陷害被立案侦查 受访者供图

2019年8月底,刘立中等四人向城郊检察院提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分别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75193.72元(从2018年10月12日被刑拘,到2019年6月7日取保候审出看守所,共羁押238日,按315.94元/日的标准计算)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4人共计索赔50万余元。

刘立中称,四名保安的生活及工作被这份错误的伤情鉴定彻底打乱。10月10日,刘立中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于近日收到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的立案告知书,称天涯分局已于10月5日对佟胜军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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