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岁老人被判15年,只因怀疑妻子欲毒害自己,家中持刀杀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是死刑的话,是否老人就可以不一样呢?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许某盛今年98岁,因怀疑妻子用毒药害自己,持尖刀将妻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海南一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许某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堪称谁中国司法史上年龄最大的杀人犯。但是却并没有判死刑。我们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第一: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被告人许某盛今年98岁,与被害人马某卿系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感情长期不和,许某盛多次打骂和持刀恐吓马某卿。

2019年5月12日22时许,许某盛因怀疑马某卿拿毒药害自己,在万宁市自己家中,手持一把尖刀捅刺马某卿胸部、背部等部位,后被其女儿许某珠、女婿方某宁和闻讯赶来的邻居王某制止。

方某宁从许某盛手里抢下尖刀后,于当晚22时30分许携带该刀到万宁市公安局南林派出所报警,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将许某盛抓获归案。

当晚,马某卿被送往万宁市南林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为什么不是死刑呢?

虽然说老人没有违法犯罪的特权,老人犯故意杀人罪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法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具体法律条款是这样陈述的: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中第二款有: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被告人许某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对被告人许某盛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海南一中院根据本案被告人许某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第三:近些年老人犯罪屡见不鲜

2018年,在广西的河池,一个65岁的老人被人杀死在家中,凶手竟已77岁!

2018年7月2日上午11时许,广西河池市公安局侧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侧岭乡侧岭小学旁的五保户安置区内发现一五保户廖某(65岁)被人杀死在房间内,请求出警处理。

接报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前期处置,并将案情迅速上报。分局刑侦大队调集侦查、技术和法医人员火速赶赴案发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男,77岁,侧岭乡侧岭村人,也系该村五保户)。

经侦查员现场调查走访和初步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唐谋对受害人廖某因陈年旧怨一直怀恨在心,徒生杀人报复之念,于案发当日上午10时,手持凶器冲入受害人房间最终酿成惨案。

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警方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第四:老人杀人的主要动机是什么?

从心理学动机的概念上讲,动机是指:有某种特定的目标或对象所激发个体行为,并引导、维持

调节个体行为的内在心里活动过程或内在动力。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一定是有某种动机所驱使的。

而某种特定的对象和目标,在上面这两个案例中的老人,他们有共同之处就是:压抑了多年的抱怨在集中一个时间爆发!

这种问题放在现在的年轻人身上也许不会理解,但是放在历史条件下,一个80多岁或90多岁的老人,想一想他们的结婚正好是在60多年前,也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不久。

在这种新中国的各种环境中,更多的是生活艰苦,家庭艰苦,所以夫妻结婚或结合,很多时候并不是情愿,而只是为了过日子。

所以很多人没有感情基础,因此当生活不和谐时,在传统文化的压抑下又只是为了过日子而长久忍受。

而当不想再人寿的时候,逃避问题或者一了百了,就可能成了这样的杀人动机。

第五:对爱吵架的老年人的分析

当退休年龄之后,最近20几年的生活又越来越好,所以当人们不再追求过日子,而更追求生活要有品质时,老人原来的积怨就有可能集中爆发。

因此我们经常看到,年纪挺大的老人并不是很安静,而经常在家里吵吵闹闹,彼此对过去的事情经常翻旧账本,甚至有的时候还动起手来或骂些脏话。

其实,是因为当人到了年纪很大时候,大脑的理性控制情绪的能力又比较弱势,所以冲动是有可能产生的!

这就像孩子,孩子的喜怒无常和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老人在大脑此时他的情绪和行为也很难控制,所以这样的事情也就可以理解了。

最后,不管如何,都希望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也希望年轻人们在年轻的时候,对彼此能更多一份宽容!如果有问题直面问题而不逃避,这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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