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促进我区总部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促进我区总部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本优惠政策所称总部经济是指区外企业将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核算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不含百货店、大卖场)注册在我区的一种经济形态。

第三条 以总部经济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不含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即上缴所得税额的40%)、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即上缴增值税额的50%)由区财政分别按年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经营。具体标准为: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下按30%安排;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下同)按40%安排;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下同)按50%安排;500万以上按50%-70%安排。总部经济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原则上按年兑现,但经区政府同意按季度或月兑现的,按纳税额档次确定兑现比例,年终再进行清算。

第四条 总部经济企业在我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区财政按购房缴纳税费地方所得部分的额度进行补贴;企业新建自用办公用房,区财政返还自投用起前3年房产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派驻渝人员购买商品房,区财政按购房缴纳税费地方所得部分的额度进行补贴。

第五条 经认定的重庆重点总部经济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0元。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出租、转让。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和改变用途。

第六条 给予经认定的重庆重点总部经济企业一次性20万元开办经费补贴。

第七条 单独设立的重点总部经济企业产品设计、研发中心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工业用地出让并设定合理的出让条件。

第八条 重点总部经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薪金个人所得税区本级实得部分,区财政每年按100%安排给个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薪金个人所得税区本级实得部分,区财政每年按70%安排给个人。

第九条 对重点总部经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奖励,标准为企业对区本级实际税收贡献额的3%。每年兑现一次,次年1月兑现。

第十条 总部经济企业同等享受我区的其他招商普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重点总部经济企业的引荐人进行财政专项奖励,标准为:自企业营运的下月起区本级实得税收的1%。

第十二条 本优惠政策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优惠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总部经济企业税收奖励政策

  1. 保密注意事项

  2. 该文档涉及到的相关政策系保密内容,望企业业主单位不得外泄第三方。

  3. 该文档中所涉及到税收税种及征收比例和方式,本文仅为参考,一切以国家税法规定为准。

  4. 企业在重庆的主要税种、征收比例及税收优惠政策

说明

  1. 税收扶持是以地方为基数

地方留存包括:增值税的50%(不含附加)

所得税的40%

  1. 返还区间是:地方留存的30%-70%

  2. 返还梯度标准:年纳税额50万以下,按30%安排;

年纳税额50万到200万,按50%安排;

年纳税额200万到500万,按60%安排;

年纳税额500万以上,按70%安排;

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备注:

无论任何开发区、还是地方政府,税收奖励永远都只能够以地方(区县)实际分成部分作为基数,即扣除上缴国家部分后的金额作为奖励基数。

税收奖励周期,实行每月返还。

3、本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该优惠政策将作出另外调整或者更改。

4、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重庆市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

重庆各区县招商局驻渝办事处服务内容

第一条

  1. 核名(说明:①、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备选名字)

  2. 代办工商三证合一执照,代刻(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片专用章、法人章);(说明:企业只需准备相应的办理资料,无需亲自到场办理)

  3. 若在注册过程中,小规模无法取到核定通知书,由我方驻渝办事处负责处理

第二条

  1. 向税务部门代企业申购企业发票;

  2. 向税务部门代企业纸质报税,完善每月税务手续;

  3. 办理企业员工社保

  4. 若小规模正常经营中,出现查账等税务问题,由我方驻渝办事处负责处理

第三条

  1. 企业每月25号之前,企业财务只需要把企业每月的完税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服务人员,园区根据协议约定的税收奖励比例把企业税款汇入企业账户;

  2. 小规模企业后期正常注销由我方驻渝办事处负责,若出现注销查账、补税情况,由我方驻渝办事处负责处理。

政策时限:只要宏观政策不发生变化、企业不注销、不迁出,政策不变(若因宏观政策的变化而影响到企业,我方驻渝办事处负责免费注销更换园区)关注《税收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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