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生存型贫困消除后,应转向缓解生活型和发展型贫困

新京报讯(记者 张一川)在10月14日举行的全国扶贫日系列论坛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论坛上,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关信平提出,当前我国即将历史性地达到消除生存型贫困的目标,下阶段目标应从消除生存型贫困,转型为缓解生活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关信平。新京报记者 张一川 摄

关信平表示,缓解生活型贫困要保障每个人、每个家庭能够达到常规生活水平的标准,要努力缩小贫困者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而迄今为止的反贫困目标并没有提出要“缩小差距”,只是“兜底保障”。“这个社会中普通人都能达到的生活水准,贫困者也应该达到。”关信平说,“缩小差距”应该要成为我们下一步的目标。

而发展型贫困则指向的是贫困者或贫困地区自身动力不足的问题。关信平建议,要关注增强贫困者个人和地区能力提升,要为贫困者创造更多机会,包括就业机会、发展机会,激励贫困者自身发展动机。“也就是‘扶志’和‘扶智’的问题。”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关信平认为,目前的“三保障”只能做到基本的保障,“水平和质量还没提上去”。

“要仔细分析‘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必须要满足的生活条件有哪些。有些事项在过去不认为是必须要由社会来保障的,现在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提高了,保障也要达到相应水平。”关信平说。

关信平以教育保障的社会救助举例,可以从义务教育到非义务教育进一步支持。“老百姓普遍认为,教育不仅仅是九年。我们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当高。如果因为贫困上不起大学,又得不到社会或者政府的救助,可能会引发社会上一些不好的议论。”

关信平指出,目前社会救助规模逐渐在缩小,且缩小得很快。他认为一方面这代表着脱贫攻坚的成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推进,贫困对象在减少,生存型贫困的家庭在大幅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救助是按照现行标准执行的,规模快速缩小说明标准还比较低,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变化,下一步提升脱贫目标后,救助对象就会增加。“达到什么程度比较好呢?其实标准是相对的,政府觉得应该帮助多少穷人、愿意帮助多少穷人,就会有多少穷人。”

“帮助太少了,贫困差距会比较大,会有不公平感;太大了也会造成问题,政府要量力而行。”关信平建议,可以采取设置双重标准的方式,先设置贫困标准,再由各项社会救助自行设立救助标准。同时,也要把“多维贫困”的标准纳入对救助规模的考虑中,“不仅是收入方面的贫困,还有其他各方面,健康、教育、住房等。”

关信平指出,流动人口原则上可以被社会救助覆盖,但事实上很难被覆盖。流动人口离开了家乡和户籍所在地,无法获得家乡的救助,在所在地也得不到救助,事实上被排除了。关信平提醒,占总人口1/6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生活在城市里,这部分问题要尽快解决。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说反贫任务完成了。”关信平说,“完成了现阶段任务,意味着就要开启下一阶段任务,为下一阶段目标和任务做好准备。”

新京报记者 张一川 编辑 唐峥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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