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检察:为生态美贡献检察力量

原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携手保护母亲河

临潼检察:为生态美贡献检察力量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召开联席会议。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龙国强

强米米

“开展整治活动之后,渭河的环境好多了,砂厂关了、农场拆了,被破坏的土地也基本都恢复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向阳村村民对渭河环境的改善感受很深。

该村民所称的“整治活动”,是指2018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共同领导,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倡议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主要是依法集中整治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在临潼区河流岸线最长,滩区面积广,“乱建”“乱采”“乱占”“乱堆”问题较为突出。

“自临潼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以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治乱护河为目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临潼区河湖流域实际情况,与临潼区水务局以及渭河沿岸相关街办密切协作,依法积极稳妥开展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对临潼辖区河湖水域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伟说。

认真排查 摸清“四乱”底数

“这座苗圃农场终于被拆除了。”8月21日,站在整治后的苗圃原址上,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侯树荣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在开展清乱治理工作过程中,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苗圃权属为临潼区某局下属单位,为国有资产。但该苗圃土地性质为渭河滩区耕地,大约建于1972年,占地39亩,且该国有资产至今仍登记在册。

“在临潼区,存在不少类似于上述苗圃性质的国营农场或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扶持开发的鱼塘以及群众庄基,占用河道滩地,影响河道泄洪。但由于时间久远,政策不明,难以定性。在拆除过程中,个别村民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为清乱治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侯树荣表示。

据介绍,针对前述历史遗留问题,临潼区积极组织省、市、区相关水利水产及防洪专家召开分析研判会,依据水利部“清四乱”相关工作要求及防洪等法律法规,对“2814”项目、交通农场、行者农场进行了评估和研判,确定为历史遗留碍洪建筑物,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为了全面彻底了解临潼区河湖水域存在的四乱问题和现实情况,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和临潼区水务局联手协作,认真摸排,将辖区内所有的河流、水库、湖泊、沟渠、涝池全面纳入“清四乱”的排查范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了全区河湖四乱问题的底数,建立了问题台账。

通过排查统计和调查研究,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水务局发现临潼辖区23个街办5个片区,辖区河流14条、沟渠20条、湖库19座、陂塘26座、人工湖3座、涝池62个,累计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32处,其中,渭河是临潼区最大的一条河流,四乱问题65处。

立足检察职能 保障办案质效

“西安市某某局: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办事处芷阳村村委会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休闲农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查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2013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办事处芷阳村村委会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58亩建设休闲农庄。同年,西安市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芷阳村委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由于该休闲庄园占地面积广,总投资数额大,参与入股集资人员众多,债权债务账目复杂,直至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调查时,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仍未执行,违法建筑依然存在,土地资源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于是,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局发出了上述检察建议。

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上述违法建筑被彻底拆除,被破坏的土地基本得以恢复。

“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中,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的职能,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检察合力参与的工作格局,始终把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为提升质效的抓手,明确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的标准、事实证据的要求,提高精准度,增强说理性。”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龙国强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清四乱”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

此外,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水域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以及沿渭河两岸九个相关街办,经过沟通协调建立了协作机制。比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建立了线索双向通报机制,相互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反馈共同督导机制,相互学习交流机制,日常联络员机制。

联合发力 彻底清理

据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宏斌介绍,针对排查中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河湖长办的工作职责和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优化水务、检察以及相关街办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动清理四乱工作。

在处理历史遗留难点问题过程中,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和水务局以及沿渭河相关街办召开联席会议,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他们认为渭河河道中存在的国营农场、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扶持开发的鱼塘和群众庄基,虽然在当时是由政府依法批准建设的,但现在严重妨碍河道行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提起公益诉讼,向水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份,建议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对河道中历史遗留的四乱问题进行依法处理。水务局根据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道中四乱的实际情况,作出行政处罚书,认定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最后,相关街办再根据水务局的行政处罚书,对四乱问题进行彻底拆除整治。

在董宏斌看来,正是由于多部门协作联动,联合发力,清四乱中的重点拆迁难题才得以顺利解决。

据统计,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和临潼区水务局、沿渭河相关街办联合行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目前对临潼辖区89个四乱违法点进行清理销号,整治完毕。

“通过我们的工作,有力地改善了临潼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董宏斌说。

责编:马蓉蓉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