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认为认为私人影院未经其许可擅播电影《黄金时代》,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金运玖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乐迪视听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法院审结了此案,认定三被告侵害了优酷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其赔偿优酷公司3.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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