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撞车”

10月14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

10月14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建设项目的意见》。该《意见》由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收文机关为山东省文物局。《意见》称,“你局《关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穿越齐长城遗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建设项目。”(10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齐长城遗址位于齐鲁大地,始建于春秋时期,距今已有2500余年,历史悠久,具有重大经济、文化、军事等价值。想必正是如此,国家文物局才暂时未批准济南环城高速建设,对建设方案提出了整改意见,以此来最大化的平衡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

其实,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一直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二者即存在矛盾冲突,又有相互促进作用。对于文物本身来说,特别是建筑类文物,自身要占用大面积土地,有些文物更是处在城市的中心地带,这样就难免不与经济建设规划发生冲突。但是反过来讲,文物本身又带有独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等,若可以进行合理利用开发,可以很好的助力城市旅游建设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过,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也很明显,就是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

文物建筑不单是物质实体,更承载着时代赋予的人文精神和历史文化,若因某些原因拆除,即便后期进行修复,那些承载着悠悠岁月的美好也不可能再回来。1952年,这座堪称最美古都的历史文化名城——北京,陆续开始拆除城内古建筑,那些古老建筑最终消失在了社会发展进程中。犹记得,当时梁思成以死纳谏,但仍未挡住行政命令的推进。其妻更是怒斥当时北京副市长:“你们真把古董拆了,将来要后悔的!即使再把它恢复了,充其量也是假古董。”可叹的是,据统计我国目前人造仿古景观投资已超过一万亿元以上。这些建筑外观再美,也是不过是些没有灵魂的赝品而已。

显然,为了取得经济利益的发展,过度的去开发文物古迹,是不可取的,但为了保护文物,而封闭文物,采取“零开发”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这样一来就需要我们寻求到二者的平衡点,那这个平衡点到底在哪呢?首先,对文物进行旅游开发必须坚持文物保护的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二者相结合。其次,就是不可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对文物进行损毁,而是要进行长远的规划,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再者,就是在开展旅游的过程中,要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定期对古建筑文物进行维护。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