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00升至1000元!广东提高公办普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公布了《关于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

此前标准是多少?按省财政厅去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并逐步提高,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和700元。

最低标准提高的同时,维持省财政补助范围和比例不变,即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分三档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他珠三角核心区市县由同级财政自行负责落实。

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哪些开支?据了解,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按要求,公用经费应按照“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使用,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此前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是基于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是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目标,强调构建全面培养体系,其中提出,“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

采写:南都记者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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