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以后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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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很温柔的人 都关注了 驾之道

我想和你一起 做一个驾之有道的人

文 / 少雍

音 / 少雍

前几天,有位小伙伴在“驾之道”留言问到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最纠结、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有人员受伤,要不要给伤者垫付医药费呢?


这是法律、道德、风险之间相互的折磨。

我如果给他垫了这个医药费,垫付多少合适?万一垫多了要不回来怎么办?垫的有些钱有可能保险公司不理赔,又或者说我手头没有那么多钱又该怎么办?

今天少雍特意给大家讲一下。


我国是法治社会

《道交法》第90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或者说是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来垫付费用。

保险公司不是我们叫它来垫付的,而是要我们先:“歪!妖娥娥(122)吗?”它才会来垫付的,所以报警大家千万不要忘掉。

直接跟交警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垫付医药费,然后请求交警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通知书

这一招基本上是强制执行的,保险公司若不履行垫付的义务而造成严重后果,处罚会相当严重,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都有可能。


但有一点我得提醒大家,这个是基于交强险的垫付。就是说保险公司只会垫付交强险理赔额度之内的钱,商业险是不垫付的。


交强险医疗费的最高额度只有一万块钱。


如果只是轻微的刮蹭皮外伤,拍个X光片,应急包扎一下,一万块钱肯定是够用的。


但往往现实中不是这样的,这个人倒在地上醒不来了,地上一滩血,一万块钱就是杯水车薪了,很难解决问题。


这个时候超出的部分怎么处理呢?

如果我们垫付药费,有可能会有哪些风险或者是损失?

 

垫付的钱拿不回来了,伤者不给医院的收据和发票,我们自己垫付的医药费没有凭证找保险公司报销,商业险足额,钱也的确是花了出去,但赔不到钱,那这是一种风险。


带着伤者去医院的时候,责任交警还没有划分,你把钱垫掉,最后认定被你撞的这个人全责,你是无责的。钱垫掉了保险公司又不会赔你,你想去找伤者要回来,伤者素质又比较低的话,那要回垫的钱就难了。


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假设第三责险保了20万,医药费是30万,还有10万就这么贴进去了,这也是一种风险。

和这个比较接近的还有医院各种各样的治疗、抓药,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只理赔甲类药和部分的乙类药,丙类药保险公司都是不负责理赔的。

所以需要提前和保险公司打电话进行确认,这个项目、清单是不是可以理赔的,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不垫付会有什么损失或者后果?

我们不讲道德良心的大道理,就单纯从事故本身来就事论事。


影响治疗


你不垫付,有的医院说你不付医药费,我医院又是不是慈善机构,我还欠钱呢,那我不治疗或者怎么样。


碰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原来只是受伤,后面变成死亡了,这就比较麻烦,是额外的损失。


伤者及其家属不配合


你不垫钱,人家肯定不爽,关系搞得非常僵,以后要什么单据,配合取证各方面肯定是困难重重。


对方心情不好,怄气不接受调解,非要和你打官司,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好了,你的车就被交警扣在那边,由法院进行现金或者财物保全,要等官司打完了才能要回来,这对你的生活、收入、用车不方便等等也是损失。


伤者胜算较大


真要打官司,基本上伤者的胜算会比较大,法院也会同情弱者,诉讼费等还要承担,最后的结果可能会对你自己不利。


你绕了这么一大圈,该付的钱还是要付,但是时间成本更高,搞不好人家跑到你公司门口,说某某某你给我出来,这就比较耽误事情,丢了面子。

今天说这么多,其实在我看来撞人以后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不在于垫付还是不垫付,而是说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一个比较妥善周全的方法,双方和和气气地把事情处理好。


真的发生事故的时候,建议各位朋友抛开自己的情绪以及主观的判断,毕竟什么都比不过生命,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了,开车平安,顺心顺意,不出事故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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