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三河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开始,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的统一安排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本市户籍人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外地户籍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市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250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将在2019年每人52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缴费时间

目前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四、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选择“医保缴费”模块,按照提示缴费。填写参保人信息,在待缴费列表选择预交费人员,核对姓名及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选择“立即缴费”;初次参保人员需按照提示上传证件照片,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可同时在网上缴纳2019年度医疗保险费和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河北银行三河市各支行,由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实现缴费。

3、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到三河市东西市区社保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五、政府资助参保特殊群体及缴费方式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供养、重度残疾、我市行政区内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核退役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及持证残疾人(3、4级)。

以上人员由我市财政资助参保,无需办理缴费手续。

六、缴费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续保人员直接缴费,不需提供任何资料;

2、新参保的本县户籍人员拍照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页)、户口页首页;

3、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须同时拍照上传本人《居住证》(《居住证》已申请但尚未发放的,可上传《居住登记凭证》)。

三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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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智慧三河、燕郊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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