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大罚单!兴业银行分行因票据业务违规被重罚225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今天(10月19日)获悉,辽宁银保监局10月18日发出了共计25张罚单。其中,该局对兴业

红星新闻记者今天(10月19日)获悉,辽宁银保监局10月18日发出了共计25张罚单。其中,该局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开出高达2250万元的巨额罚单,原因是该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据了解,这也是近年来因票据业务问题而遭到的罕见大罚单。

根据文号为辽银保监罚决〔2019〕4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该局于今年10月15日对该行开出了上述罚单。不过,未就这一巨额罚单的详情进行说明。

与此同时,因上述票据严重违规事项而一同接到辽宁银保监局罚单的,还包括四个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罚款、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不等的处罚。

其中,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业务三部负责人杨某某、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总经理刘某某,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主任刘某、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票据组组长刘某被警告。

根据天眼查显示,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成立于2002年7月31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7号,法人代表为景嵩。

红星新闻记者 李晨 袁野 图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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