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践踏、玷污国旗 涉嫌侮辱国旗被逮捕

中新网杭州10月21日电(郭其钰)记者21日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于10月21日以涉嫌侮辱国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警方对李某某涉嫌侮辱国旗案通报。上城公安 供图

经初步审查查明:10月7日清晨6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醉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爬上上城区孝子坊19号小区铁门,折断悬挂此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杆,后将国旗扔于地上,以撒尿、吐痰、脚踩等方式玷污、践踏国旗。当晚,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公安分局对李某某以涉嫌侮辱国旗罪立案,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0月8日,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涉嫌侮辱国旗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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