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思路
营改增后设置了16%、10%、6%三档税率,不同性质的服务适用不同的税率。对于性质接近或类似但适用税率不同的服务,可以通过巧妙转化服务性质来适用较低税率,从而降低增值税负担。
例如,不动产租赁与仓储、会议等生活服务性质接近,但分别适用10%和6%的税率存在转化的空间;
有形动产租赁与其他服务业也存在诸多类似之处,由于其适用16%的最高税率,也可以适当转化。
纳税筹划案例
甲公司因会议与培训需要,租用乙培训学校的礼堂一周,租金为11万元,原计划签订教室租赁合同。
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为乙培训学校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按照原计划,乙培训学校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0-(1-+-10%)×10%=1000(元)。
如果双方签订培训合同或会议服务合同,乙培训学校增加打扫卫生等服务。
收费不变则乙培训学校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1+6%)×6%=6226.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