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被”20多年“潜规则”,我的生活无法形容

我叫陈海防,男47岁,河南滑县人。我的司机张文彪于2016年9月29日晚驾驶豫AD6026号货车,由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被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张某(经交警鉴定部门“血醇鉴定意见书”查证醉酒246.53毫克,已处于完全失控中),尚且无牌无证无防护头盔中驾驶电动摩托车撞向桔黄色后八轮货车右后侧后被压致死。张某人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竟然在郑州交警四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张某无责任,实在不公平,不公正明显有“猫腻”……然而,也发生了。

我方把希望寄托在公正的法庭上。终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在2019年2月19日上午开庭后,在庭审现场对我们说:“我完全依照四大队的责任认定书”判决,这也是我们中院20多年的“规则”,这20多年没有改判过一例,我也不会“改判”我也不会违反这20多年的“潜规则”。

请问:这是依法办案还是依“潜规则”办案?法官公开违法办案有没有人管?……法官讲这些话时有我的律师和另一位张志诚先生在场听到,可以证实,人民法官依“潜规则判决”还有当事人的活路吗?

做为一个法官难道不知道依事实证据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是判案的基本原则吗?

中央 一而在在而三的在政法会议上强调让每一个公民都能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然而我们感觉不到公平公正,何时才能让人民感到公平公正。

当事人:陈海防如有虚假,负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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