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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
10月22日下午,
汪维明、刘永彪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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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1月,湖州市织里镇晟舍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一间小旅馆的老板、老板娘和孙子以及一名住客被残忍杀害,凶手逍遥法外。
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永彪、汪维明先后落网。潜逃22年间,后者在上海经商,刘永彪则成为安徽小有名气的“农民作家”、中国作协成员,还曾开办写作培训班教书育人。
据悉,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抢劫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汪维明、刘永彪死刑。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汪维明、刘永彪进行了宣告,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汪维明、刘永彪执行了死刑。
引人关注的是,2017年刘永彪落网时,已是安徽芜湖南陵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散文集等作品两百万字,并是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过“安徽文学奖”的农民作家。
1995年案发时,他已有一些文学作品见诸报端。几年后,他开始尝试小说创作,并自费到鲁迅文学院学习。2009年,刘永彪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被安徽省政府授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长篇小说《难言之隐》、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等作品。2013年7月,刘永彪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成为当年被批准加入中国作协的13名安徽籍作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