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湿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1.49%

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日前,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丹东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提出对全市现有

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日前,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丹东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提出对全市现有湿地进行全面保护修复,确保到2020年,丹东湿地面积不低于174910.89公顷,相当于丹东总面积的11.49%。

方案提出,实行湿地总量管理,加强湿地利用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确保到2020年,丹东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持续保持在87.5%,维护现有自然岸线,水鸟种类不低于110种,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丹东市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严惩破坏湿地行为。

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工程,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等手段,调整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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