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开展“红线行动”:出现红线问题者将被信用记录并公示

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于北京召开例行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回应“近期交通运输领域发生了

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于北京召开例行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回应“近期交通运输领域发生了多起事故”相关问题时表示,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同时决定从 2019年起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红线行动,旨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据红星新闻了解,”红线行动”要求从业单位要针对红线问题建立台账,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发布会现场

“工程质量安全是交通运输工作的红线,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吴春耕坦言,目前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安全工作压力仍然较大。

吴春耕介绍说,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这个通知的印发,意味着交通运输部为全国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划上了一道“红线”。同时决定从 2019年起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红线行动,旨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

据红星新闻了解,此次红线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质量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防范,依法从严惩处触犯红线的问题企业和个人,做到红线问题闭环管理。一是亮红线。要通过红线行动,督促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做到知底线、知敬畏、存戒惧。二是严查处。对发现存在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让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重实效。从业单位要针对红线问题建立台账,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作为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红星新闻查阅交通运输部官网后发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提到,“红线问题”包括“安全质量事故”、“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三大类,共计十四项具体问题。

红星新闻还注意到,在“处理措施建议”栏目中,《通知》明确提出:对存在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对存在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给予罚款、暂停或撤销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撤职、行业禁入等处理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如实记录违法行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存在红线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及时进行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交通”网站向社会提供公示查询服务,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建议有关部门2年内不得授予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荣誉奖项;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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