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转看守所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拘留所转看守所是要判刑吗?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那么,拘留所转看守所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拘留所转看守所是要判刑吗?

网友咨询:在娱乐场所上班被抓,拘留所转到看守所怎么办,是要判刑吗?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钟群律师解答:

拘留所转看守所,要看法院判决的结果,一般拘留最高十五天,过十五天转看守所拘押,等待审判。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是行政强制,看守所是刑事强制,说明转入刑侦程序了,很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监狱法》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钟群律师解析: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 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 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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