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副检察长:探索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今年最高检把保健品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现在共办理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10月25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就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回应如何整治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提问时表示,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们与最高法院沟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张雪樵说,目前有的案件判决了违法销售者承担十倍收益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但有的案件只判决销售假货的违法分子承担退款的责任,同案不同判。一个通过网络销售治鼻炎假药的案件,一家店卖给了38个消费者,每个消费者一个疗程1980元,总共75000多元。法院对这个案子只判决了销售假药的销售者只承担6000元的赔偿金。

“销售假药或者伪劣食品的违法分子,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他的罪过远远不相符合,社会效果也不好。有的观点认为,普通消费者做原告的,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金,检察机关就不能主张。我们也在思考,为什么检察机关起诉的案子就不能让黑心的售假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呢?”

张雪樵还表示,今年最高检把保健品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现在共办理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下一步继续与市场监管总局配合,重点整治电视购物广告虚假宣传保健品,电子商务平台非法代购具有风险隐患产品。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项玲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