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崔雪莉”与“阮玲玉”自杀现象:人言可畏?鲁迅:不赞成自杀

最近,一个叫崔雪莉的韩国女艺人自杀,却在中国引起了“哄动”,一直在网上热议。自杀的方式,据说在当下的韩国颇流行,即:把绳子挂在灯上上吊。自杀的原因警方仍在调查,但已有人大概是用“算命术”之类的方法在网上披露其死因,说什么疑似因重度抑郁症所致之类。后来又有人爆料,她的自杀是因网上“恶评”和“网络暴力”造成的。在“雪莉事件”发生没几天,网络又有新闻说,雪莉的好友宋茜又被“网络暴力”盯上,“开始遭受恶评”,不过宋茜比雪莉勇敢,没有像雪莉那样“忍气吞声”,而是“霸气回应恶评”,进行反击……

现在这“网暴”是否还在紧追一个已不能反“网暴”的死人和一个敢反”网暴“的活人不放,我没有再过多关注,不得而知。不过因看到“崔雪莉的自杀”,不知为何竟忽然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阮玲玉的自杀”

阮玲玉和崔雪莉都是演员,都是难免供人评头论足的公众人物。阮玲玉在自杀的遗书里写有一句“人言可畏”。那时没有网络,自然也没有“流量”可诱人实施“网暴”,不过纸质的报纸却是有的,那时消息闭塞的人们大概也不爱看什么“恶评”消遣无聊,但对“丑闻”好像情有独钟,因而当时的报纸尤其是小报最喜欢披露“丑闻”,至于是真是假,就难说了。这倒与现在的某些人为追求“流量”真假不论、是非不分、善恶不管颇像。

鲁迅因有感阮玲玉的自杀而写了一篇《论“人言可畏”》,其中对这种公众心理的刻画可谓入木三分——

“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人的丑闻。上海的街头巷尾的老虔婆,一知道近邻的阿二嫂家有野男人出入,津津乐道,但如果对她讲甘肃的谁在偷汉,新疆的谁在再嫁,她就不要听了。阮玲玉正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认识的人,因此她更是给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销场。读者看了这些,有的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那么漂亮,却比她正经’;有的想:‘我虽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领,却比她出身高’;连自杀了之后,也还可以给人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的技艺,却比她有勇气,因为我没有自杀……’”

网络发展起来后,这种公众心理不但没有消减,好像也跟着发展起来了,就是爱看“丑闻”的心理,已经发展到只要是“恶言”、“恶评”都爱看。为了迎合这种“公众心理”,现代的某些媒体尤其是自媒体所采用的套路是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的。在阮玲玉自杀的还没有网络的那个年代,鲁迅是这样描述这类人的“套路”——

“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 ‘豆蔻年华,玲珑可爱’。一个女孩儿跑掉了,自奔或被诱还不可知,才子就断定道,‘小姑独宿,不惯无郎’,你怎么知道?一个村妇再醮了两回,原是穷乡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笔下,就又赐以大字的题目道,‘奇淫不减武则天’,这程度你又怎么知道?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她不识字,她的关系人也未必看报。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了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更不必说故意张扬,特别渲染的文字了。然而中国的习惯,这些句子是摇笔即来,不假思索的,这时不但不会想到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

现在对照崔雪莉自杀后,某些人所谓“爆料”用的“套路”,与鲁迅笔下所描述的何其相似。看来时代变了,社会变了,媒体变了,但人性没有变。而且在网络的自由环境下,这种“套路”更深了,更不易让人察觉。而这种不易让人察觉的“网暴”,对人的伤害更巨。在人前“嚼舌头”,怕被人不耻,还会有所顾虑;但潜藏在虚拟的网络后面东家长西家短,搬弄是非,恶语恶评,甚至造谣污蔑,却不需有这种顾忌。舌头无骨,却可让人粉身碎骨,原本只是一种比方,但在这种自由的网络环境下却变成了事实。

崔雪莉不是中国人,她的自杀之所以会触动众多国人的心,是因在网络的环境下,这种国的界线其实是微乎其微,面对“网络暴力”,这种可悲的现象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正所谓“兔死狐悲”,一个外国女艺人的自杀,却在中国造成“哄动”效应,其实也很正常。

不过最后我想说的是,娱乐圈本来就是是非场,一个人一旦想涉足这个是非场,就应有作为公众人物面对各种是非的自觉,并练就不惧各种是非、恶语、恶评等“网暴”攻击而刀枪不入的本领。否则,这样的是非场最好别进,以免步崔雪莉的后尘,徒然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满足某些“公众心理”的材料。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