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海:疯子|小小说

文/吴长海 温暖的阳光下,疯子伸着懒腰,脸上流露出无比的幸福。 疯子在秋日的太阳下翻弄着自己的破棉袄

文/吴长海

温暖的阳光下,疯子伸着懒腰,脸上流露出无比的幸福。

疯子在秋日的太阳下翻弄着自己的破棉袄,那里面有捉不尽的虱子。 疯子捉了虱子后,便像猴子一样拿到嘴里咬。 “叭! ”虱被咬死了,疯子津津有味地啧着嘴,好像享受一顿鲜美的晚餐。

捉虱吃虱是疯子每天的必修课之一。

疯子其实原来有很高的智商。 那年高考,他考了600多分,报了北大外语系,可因分数差几分没被录取,忧郁之下,于是疯了。

疯子每日的必修课除了捉虱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便是演讲。

疯子有极佳的口才,那年他报北大外语系就是冲着自己的口才来的,他想将来成为一名出色的外交家。 对他知根知底的人也对他将来会成为外交家深信不疑。

疯子演讲的时候往往要到人很集中的地方,他演讲自己一些知道的国家大事世界大事。 从东欧战争到美伊局势再到巴勒斯坦的命运,他都讲得有声有色,有板有眼,听的人往往会驻足停留。 如果不是看到他那一身装扮和一头像鸟窝似的乱发,没有人相信他是疯子。

疯子演讲最多的地方是那所小学旁,学生们下课后往往会来听他的演讲。 听的人越多,疯子就讲得越起劲。 有一次,一个学生指着他大笑,他捉住后狠狠掴了那个学生一巴掌。 从此,学生们听他演讲只敢躲得远远的。

这天,疯子又在演讲,正好是下午放学的时候,学生们都集中在马路边听。 疯子讲完后,又开始唱,真是奇了,他的歌喉特别好听,而且唱得声情并茂,催人泪下。 疯子唱歌的时候还随着节拍跳舞,舞也跳得特别棒,真是奇了。

学生们听他唱看他跳,一个个都拍着巴掌。 疯子唱完跳完后,学生们都要他“再来一个”,看着他的丑态,一个个都笑得伸不起腰来。

疯子红了眼,指着他们大吼: “笑什么笑,简直是一群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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