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承租人向谁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吗?

在现在的生活中,好多人都已经不在去做房子的奴婢了,好多人都会选择去租房子住,但是租房子有可能遇到转租的人出租的房子,像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个房子第二次租的话,次租的人要向谁来支付房租那,当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办法。那么,次承租人向谁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吗?

网友咨询:房子是别人转租的,我应该向谁付租金,大房东给我要租金该怎么办?

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傅玲霞律师解答:

次承租人应向谁支付租金应当分以下情况决定:

1、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未解除的,一般应当向转租人支付租金;

2、合同解除的,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不可以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 不过,如果经过诉讼,由法院确定承租人应该支付租金后,执行时,在次承租人有未交付的租金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通知次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供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傅玲霞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转租的: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关系。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对转租的法律规定各国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限制主义。如德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以租赁物之使用收益委于第三人。尤其不得将物转租;一种是放任主义。如法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有转租的权利,但租赁契约有禁止约定除外。根据合同法我国系采限制主义。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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