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圈的对赌到底是不是个“坑”?

今天,一条消息让我感受到了沉重的数字压力:

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被要求承担2亿债务。这个出过包括《武林外传》、《甜蜜蜜》、《无人区》、《花木兰》等多部知名影视剧、被业内公认的影视黑马公司,为何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那还得从一个让包括周星驰、杨幂、冯小刚等众多明星也陷入的“陷阱”说起——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是个金融术语。简单来讲就是就是你的钱不够,投资人给你钱或者是认购股份或者是其他方式来给你实际获益,他需要你在一定时间内赚到规定数字的利润,赚的超过了规定的数字的金额就可以自己拿着,但赚不到的话就需要自掏腰包补上。

影视行业里现有两种对赌协议。第一种是基于股权投资或者收购的对赌,属于深度对赌;第二种是电影票房的对赌。

而小马奔腾就属于第一种。

小马奔腾的创始人李明早年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小马奔腾公司需在规定日期上市。遗憾的是,2013年底小马奔腾上市失败,根据对赌协议需赔偿投资方建银文化6.25亿元。但创始人李明2014年猝死,于是其遗孀便需要承担2亿的债务。

即使冒着这么大的失败风险,还是有那么多人踊跃报名,可见金钱的诱惑究竟有多大。下面就来盘点一下所有参加对赌协议中名气最大的几位明星。

01

周星驰

2017年上海新文化传媒公司斥资13.26亿元购入周星驰旗下的制作公司51%股权。作为收购条件,周星驰承诺从2016年-2019年4个财政年利润总和需达10.4亿元。不足部分将由周星驰回购。

周星驰参与的对赌协议属于对电影票房的对赌。

回顾周星驰2016年到2019年参与制作和导演的四部作品《美人鱼》、《西游·伏妖篇》、《新喜剧之王》、《美人鱼2》(暂未上映)的豆瓣评分,就不难看出,对赌协议对于一个导演创作能力的影响

02

冯小刚

在2016年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上映时,冯小刚因不满万达影院对自己的作品的排片量低而公开炮轰万达董事长王健林,惹得王健林之子王思聪为父助阵。

冯小刚和王思聪的间隙只能用一句话概括——都是对赌协议的锅。

冯小刚的对赌协议始于2015年华谊兄弟以10.5亿元现金收购浙江东阳美拉70%的股权,2016年的《我不是潘金莲》也被纳入了获利版图之一。

虽然此部电影使得女主角范冰冰获得国际电影节影后殊荣,但国内群众对电影的口碑却不满足,票房自然也就不尽如人意。除了电影本身的问题,还有很大程度是因为想要快速从对赌协议中脱身的冯导,因为心直口快得罪了太多的影评人和网友。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03

冯绍峰

冯绍峰在2012年《宫锁珠帘》播完后同女主演杨幂一起爆火,不同于貌似不被电影圈接纳的杨幂,冯绍峰在电影领域可谓是风生水起。先后接拍了《画皮2》、《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狼图腾》、《后会无期》、《黄金时代》等片。甚至被于正夸赞为“火了之后也沉下心来好好接片的好演员”。

峰回路转,一转眼到了2016年,改编自郭敬明的同名小说的《幻城》横空出世。主演之一竟是已经奔向电影届的冯绍峰!

这些五毛特效瞬间让人感叹:曾经前途无量、拍过许鞍华和徐克电影的电影咖冯绍峰,怎么接起这种剧来了?

不难猜测,又是因为对赌协议。

2015年,以冯绍峰为代表的华谊旗下众多艺人与华谊签下对赌协议,保证2015年的净利润要达到9000万元,以后四年按照每年15%上浮,如果完不成对赌,那么就要拿现金来补差价。

再来捋一下冯绍峰的电影之路,冯绍峰的最后一部大制作电影《狼图腾》是在2015年上映的,电视剧《幻城》拍摄了187天,于2016年2月杀青,这也就意味着,在2015年签订对赌协议时的冯绍峰就开始了“还债”之路。

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04

杨幂

作为娱乐圈众多签订对赌协议中唯一从中抽身并获利的杨幂,如果把这拍成商业剧绝对能够算得上大女主。

杨幂在2013年成立工作室,后改名嘉行杨幂工作室(嘉行传媒的前身)。到2015年与欢瑞结束合作关系,并与尚视影视合作,签订了从2015年到2017年营收3.3亿利润的合约。

到2016年底,杨幂就已经营收2.1亿,在2017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开播更是使得她提前完成了对赌协议,并赚了大满钵。

马克思曾说过:“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使人深入陷阱的不仅仅是诱惑,还有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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