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选派退休党员到村任职

本报讯(记者裴虹荐 通讯员张涛 周镇兵)自2017年通化市制定出台《通化市公开选派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方案》后,通化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派100名左右、年龄65周岁以下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发挥他们政治坚定、经验丰富、资源优厚、视野开阔的优势,带动人才、资源、项目向基层集聚,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

科学设岗定责。按照“因人因村制宜”原则,设置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级发展顾问三类岗位,重点解决村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矛盾问题较多且无书记合适人选的软弱涣散村,现任村党组织书记虽有工作热情,但能力不强的薄弱村和村班子基础好、发展势头好,但需要晋位提升等问题。同时,围绕强党建、谋发展、育人才、助脱贫、抓项目、促服务等方面,为三个岗位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职责任务,确保退休干部到村工作后履职有依据,工作有抓手。

严格选派程序。统一设计了确定需求、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考察酝酿、签定协议和组织任命“六步选派程序”。每年由乡镇党委分析研判村班子建设情况,提出需求申请,县区组织部在统筹考虑村情民情、产业发展基础上,拟定需求计划,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省市媒体发布选派公告,并指导各级党组织积极宣传发动。对有意愿到村工作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报名基础上,经县区组织部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合格后,与乡镇党委双向沟通,签定协议,并由乡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

完善待遇保障。在享受原有正常退休待遇的基础上,按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干部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同时,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助、300元的交通补助和200元的通讯补助,并办理人身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提供食宿便利条件。同时,到村任职干部可按照相关政策,对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在评先树优和推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强化责任约束。到村任职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为2—3年,由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在参照村干部管理基础上,围绕村班子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工作,确定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县区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管理、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称职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免职。

跟进联系指导。要求乡镇党委定期与到村任职干部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把到村任职干部纳入村干部培训体系,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组织到村任职干部与村干部一起开展域内外教育培训,帮助到村任职干部更新知识、启发思路。此外,指导县区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职管理办法,对日常管理、业绩考核等进行细化明确,确保到村任职干部安心尽责、用心履职。

体现责任担当。到村任职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均有30—40年党龄,领导经验丰富,到村后能把党建牢牢抓在手中,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村任职干部到任后,协助所在乡镇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29人,先后发现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66人,新发展党员27人,帮助村级组织完善了坐班值班、主题党日、卫生监督等各项制度44个,村级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践行初心使命。到村任职的退休党员领导干部,熟悉“三农”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到村后能发挥自身优势,带领群众改善基础设施、化解纠纷、增收致富。到村任职干部共协调争取产业项目31个,领办创办集体经济组织13个,带动集体经济村均增收5.17万元。直接推动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4个,先后帮助化解村内矛盾纠纷158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60件次,村级治理得到有效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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