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我市近日制定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创

我市近日制定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拓展增收渠道、完善经营机制,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收入来源,加快实现富民强村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所有建制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

根据方案,各区县(市)为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市财政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引导,主要用于支持区县(市)发展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项目,优先扶持有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和物业经济项目,特别是由区县(市)、镇(乡、街道)牵头组织若干个建制村抱团异地联建、联购的产业和物业经济项目。单村实施的项目每个村市财政补助一般不超过60万元,多村异地集中联合新建或购买的项目按村数补助,每个村补助不超过80万元。对集体经济投资经营公司建设的发展项目给予重点补助。市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各区县(市)要整合项目资金,并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采取新建、盘活改建,也可以采取购置入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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