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力 高职扩招向贫困地区倾斜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办好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需求的学生能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更多的建档立卡户中的劳动力能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带动贫困家庭脱贫。

高职扩招向贫困地区倾斜 鼓励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报考

《意见》中提到,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同时,鼓励深度贫困地区普通初中通过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班等方式,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鼓励初中阶段教育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引导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超龄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一定技能,实现靠技能就业脱贫。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将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在深度贫困地区深入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对于未设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县,《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就近异地就读、普教开设职教班、东西协作招生等多种措施,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高等职业教育扩招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扩招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和优质学校。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报考。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增加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鼓励结合当地特色开展

同时,《意见》提出,要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把贫困地区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纳入免费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劳务输出机构等建立联合体,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观光旅游、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领域的培训力度,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

深度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依托当地特有的资源,重点办好现代农牧业、民族医药、民族文化产业等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特色专业。

加强对贫困群众生产经营的培训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做好深度贫困县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农牧科技明白人、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带领当地群众脱贫。

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考核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免除考试考核有关费用。此外,要求落实好内地中职班专项补助政策,鼓励学生毕业后回乡就业创业。

记者注意到,《意见》强调要同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对青壮年农牧民提供更加精准的公益性培训,显著提高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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