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警方迅速办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0月29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办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金额14万余元。

据悉,保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10月29日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交的一案,县供电局2018年配网抢修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承包人赵某拖欠罗某勇等13名工人劳动报酬145080元一案。

接报后,保亭县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清拖欠民工具体数额后,立即电话联系赵某。办案民警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对赵某普及法律知识,告知赵某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之前将所拖欠民工的工钱还清,将免受刑事处罚。赵某在经过办案民警的谆谆教导后幡然改悔,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偿还罗某勇等人的劳动报酬。

当天下午,在办案民警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赵某通过转账方式偿还罗某勇等人劳动报酬。

目前,保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已顺利为13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145080元,并全部发放到工人账户中,及时化解拖欠工人工资的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安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有效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保亭县公安局 任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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