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里的帝王之玉

蒸栗黄玉一直是为古人所最贵重的美玉。

高濂的《遵生八签》说:“玉以甘黄为上,羊脂次之。以黄为中色,且不易得,以白为偏色,时亦有之故耳。”认为黄玉要贵于白玉,其甘黄之说应延自《格古要论》“黄玉如粟者为贵,谓之甘黄,玉焦黄者次之”。

古人重黄玉与长期的观念和重视黄色有关:

《周易·坤卦》“六五:黄裳,元吉。”,

“噬嗑·六五☲有: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离·六二☲腓:黄离,元吉。”

“遯·六二☶腓: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解·九二☵暃: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革·初九☲昈:巩用黄牛之革。”

“☲有:鼎黄耳,金铉,利贞。”

《文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汉书》有:“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

大约唐代开始禁止民间使用黄色,以后历代皆对黄色尤其是明黄、姜黄色多有禁止。清制,明黄为帝王专用色,贵族只能用深黄色或稍带紅色的杏黄色。蒸栗黄玉以其色泽和稀少,当然只能是帝王们所专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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