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一审获刑11年

中新网鄂尔多斯11月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1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中新网鄂尔多斯11月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1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杨静波主动上交内蒙古监委及冻结、扣押在案的款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