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养老金组成

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关于“权利公平、待遇公平、规制公平”的精神,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彻底的基本养老金的调结构改革,构建“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基本养老金组成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中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中第六条,对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建议“基本养老金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组成”(简称基本养老金组成)。

将基础养老金分离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整合个人账户养老金改称为个人储老金,去掉过渡性养老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内容,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含了“退休金”和“养老金”这两个完全不同概念的结合。劳动退休金是第四十四条的内容,老年养老金是第四十五条的内容。而个人缴费不仅是为了领取个人储老金,还是尽了和担当一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责任。

在《全方案设计》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劳动退休金为核心”,是直接与劳动者有关的保险待遇,即为俗称“劳保”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制定老年养老金个人储老金,以老年养老金底线,以个人储老金补充,增大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基本养老金组成要充分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作用和理顺责任的三个层次的关系,“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和“优化结构、厘清责任、理顺体制、创新机制,给予合理的功能定位与责任分工”。基本养老金不是混浊的,清晰养老金、退休金、储老金之间的关系,它们既是分离的,又是有联系的,进而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分配,整合社会保障资源。

重新定义“基本养老金是“基本退休养老保险金”的简称”,名称精确明了,分类清晰,简单易懂,内含“退休”、“养老”、“保险”的关系。“基本”两字具有重要意义,以区别于其它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是什么单纯的“养老金”或“退休金”,不是“退休工资”,也不是“养老保险金”。因为,个人缴费不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依据,用“个人储老金”替换“个人账户养老金”。只有这样才能对“退休年龄”、“多缴多得”等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基本养老金的内涵和说明

基本养老金组成包含如下涵义:

1.关于老年养老金

老年养老金是指公民老年时的养老金,公民年龄达到标准老年年龄时开始按月领取,领取的多少除与公民的个人年龄有关外,还与公民是否参加社会劳动和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的长短有关,是在没有个人统筹比情况下的更加公平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老年养老金是全体公民享有的待遇,是国家实现“老有所养”的福利。发放老年养老金主要是国家行为,基本是由国家负责的财政补贴,“政府每年按老年人员数量的老年养老金数额财政拨款”,可以有社会慈善资助等,个人不缴费,具有以养老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义。由于年龄的变化,“对公民的月老年养老金按年龄分段计算”,当个人领取劳动退休金期限结束时,老年养老金劳动补贴率将由0.5%变为1%。

老年养老金将整合目前的老年人补助、高龄老年人津贴、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等社会各保障资源,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纳入老年养老金中。

2.关于劳动退休金

劳动退休金是指公民退出参加社会劳动后领取的退休金,只有在劳动年龄阶段参加社会劳动,成为劳动者才能够领取到,公民具备领取劳动退休金条件后开始按月领取,领取的多少与个人统筹比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有关。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领取劳动退休金也是集体养老保险,基本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统筹的资金现收现付制的支付,并有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

劳动退休金在计算中劳动者享有各种劳动补贴和国家和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这种补贴也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来完成,是任何其它保险不可比拟的。但是,这种补贴应是根据劳动者的参加社会劳动时间进行均等的补贴。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补贴只能用在国民收入再分配时,而不能再用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相联系的工资薪金收入上。

劳动退休金是按参加社会劳动时间每年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累加,即个人参加社会劳动一年时间就有相对应的一份均等劳动退休金,并且,每个人的年份额都是一样的。

劳动退休金与个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成正比,不是与个人缴费成正比,更好的体现劳动者一生中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所得。

3.关于个人储老金

个人储老金是“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国发[1991]33号),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如同个人银行储蓄和传统的个人储蓄养老,个人缴费就是个人储蓄养老行为,也体现个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持。“个人账户储存额始终归个人所有”,所以个人缴费实质是个人缴存,是强制和自愿的结合,这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初衷和根本。在个人储老金中也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的集体单位对个人帐户储存额补助

按月领取个人储老金的多少不仅与个人缴费金额的多少和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有关,还与规范的集体单位对个人帐户储存额补助和由于“公民从开始领取个人储老金不再计息,国家对个人账户储存额给以最终利率补贴投资收益比率”有关。并且,规定“领取个人储老金在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后,到达人口预期寿命时终结”。

“个人储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支付”,基本是由个人缴费和集体单位对个人帐户储存额补助基金积累制投资运营。规定“发放数额不得大于当地劳动工资水平的50%”进行约束,多余的个人账户储存数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考虑在基金积累制下不能使得资金积累过度,要合理的控制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总量规模和要合理的限制个人缴费(领取个人储老金)的额度,这是因为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基金积累制形式,为了降低、避免在经济飞速发展的物价不断上涨使得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有太大的贬值风险。所以,在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充分的发展起来以后,基本养老金也可以不再设置个人储老金。

4.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之间的关系

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的含义不一样,老年养老金与年龄相关,劳动退休金与参加社会劳动相关。公民到了老年有老年养老金,参加社会劳动的有劳动退休金,不可混为一谈。

老年养老金个人储老金的含义不一样,公民领取的老年养老金是真正的国家福利行为,个人储老金是个人储蓄养老行为。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参加社会劳动相对应,从基础养老金的分离到三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使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享有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没有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享有老年养老金,全体公民享有个人储老金,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不同层次的保险待遇。

5.分清“退休金”和“养老金”

劳动退休金老年养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参加社会劳动,而多年来不是这样认为的,一直是“退休金”与“养老金”基本概念不分。

要将“退休金”和“养老金”分开,“养老金”包含”退休金”,”退休金”不含”养老金”的意义。”养老金”是人到老年时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生活来源。例如:子女给予父母的生活费,国家给予老年人的生活费,包括用人单位给予个人的生活费等等。“退休金”除了国家给予个人的资金还有用人单位给予个人的资金,只不过国家给予个人的资金由国家制度决定,例如劳动退休金,在基本养老金中体现;用人单位给予个人的“退休金”由单位或单位法人决定。

《全方案设计》 涵盖了清华大学方案提出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基础养老金一样也都可以分离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其关键是:是退休金就是劳动退休金,是养老金就是老年养老金,并且将目前的老年人补助、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等进行整合、统一,纳入覆盖,不可混合一团,这样“全国统筹”就仅为劳动退休金了。关键的是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分开,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分开,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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