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和刺猬、文学与博物学的相遇:作家陈思呈家的“微观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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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呈的家亲近自然,充满生态气息。一入玄关绿意盎然,有主人亲手栽培的“金不换”,手工自制的葡萄酒,几盆绿植点缀入户空间。

步入客厅,记者有如置身于自然科学博物馆。两个巨大的生态缸是全屋的“主角”,仿佛容纳了一个微观的大自然,蚂蚁,蟋蟀,蜘蛛、九龙虫在其中形成一个气候循环、自给自足的生物圈,饶有趣味,“你看,九龙虫正在吃木屑”,而此时,一旁的小刺猬正在被窝里酣睡……

书房以白色为主调,书籍按分类整齐摆放:“书房一”是社会学、散文、诗歌、小说;“书房二”是历史、地理、生物学、植物学、博物学、人类学。

陈思呈

陈思呈以写作为业,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度过,今年,陈思呈在这里“埋首码字”写出了新书《私城记》,记载了她童年记忆里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潮州旧城、古事、旧物,故乡的千姿百态、活色生香,在陈思呈笔下复活。

《私城记》陈思呈 著

在成为自由撰稿人之前,陈思呈也有几年的媒体经历。她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在一所高校里做行政人员,后来辞职到广州一家报社做文化副刊。回忆起报社那几年,陈思呈最大的感受是很快乐、很充实,“有时做版做到很晚,三更半夜还在组织内部读书会,讨论读书什么的,完全是自娱自乐的,但那段日子就特别开心。”

谈及理想的书房,在陈思呈看来,稍微的局促和表面的凌乱似乎更有张力,让心里更有谱,高堂大屋、引绳棋布、整洁清晰,反而是不行的。

“不给自己的生活设限制,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所以我一直都很鼓励孩子养动物、养小昆虫,这可能也是我的人生态度,如果在书房还不能不拘一格,那么人生也太乏味了。”

——访谈——

南都:你的书房最大的特色是什么?

陈思呈:其实没有很明确的书房,从一个书房慢慢向外蔓延,每个房间至少一面墙是书墙,每个房间都是书房。所以我家就像图书馆一样,按分类放。比如说这个房间是我和我儿子的兴趣交集,主要放社科类的,历史、地理、生物学、植物学、博物学、人类学、社会学。另一个房间放文学类的,散文、诗歌、小说,是我平时用得最多的,客厅放小宝(儿子)和他爸爸的书。

南都:你家很有生态气息,包括那两个生态缸,这些都是你的主意吗?

陈思呈:这些都是我儿子的创意。我的家确实是不拘一格,比如说我们养动物,养很多小宝喜欢的动物,还有那两个生态缸,有一个是陆地形态的,一个是岛屿形态的,我们先铺上陶粒、沙子、土粒、石头,各种植物,再有蚂蚁、蟋蟀、九龙虫,它们自动就形成了一个生态。我觉得挺有想象力的,在家里面也能看到一个微观的大自然。你看,九龙虫正在吃木屑。

陈思呈家的小刺猬“杏子”

生态缸有些人会觉得脏,会担心昆虫越狱,担心增加蚊虫等等,但是我觉得太多顾忌,就什么事都做不了,不给自己的生活设限制,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所以我一直都很鼓励孩子养动物,比如小昆虫、刺猬、独角仙……这可能也是我的人生态度,更自由一些、更随便一些,如果在自己家里都必须循规蹈矩,那生活就太累了。

南都:你还收集了很多地图,甚至还有《地学大辞典》这样的自然科学“大部头”。

陈思呈:我的阅读兴趣比较平均,散文、诗歌、小说都会涉猎,现阶段社科类我读得很多,一点都不亚于文学类。一方面出于自己的兴趣,另外一方面我也很愿意家里多一些这样的书,这样的话在家里也好像在旅行一样,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外面丰富的世界。

南都:向我们介绍一两本最近在读的旅行类的书?

陈思呈:这本是我今年特别喜欢的书,苏联探险家写的《在乌苏里的莽林中:乌苏里山区历险记》,一开始看是当做消遣,因为我暑假跟孩子去了一趟东北,从内蒙古东部,一直走到黑河,又从黑河往南下,到了沈阳,这一段路上有很多风情,都跟这本书写到的有点类似。它写的是一个恩赫哲族的猎人在森林里的故事,这个猎人太神奇了,森林对他来讲没有任何秘密,他看到的一切都能分析出来龙去脉。比如他看到一棵倒下的树,他就会说:“刚才这里曾经经过两个人,他们带着斧头,有一个是高个子,有的是矮个子,有一个的斧头比较锋利,有一个斧头没那么锋利。”为什么呢?因为他看到树干上面有两个斧头的痕迹。他洞察大自然的蛛丝马迹,细节写得非常有趣。

还有一本是日本人类学家鸟居龙藏的《蒙古旅行》,和上一本形成鲜明对比。《在乌苏里的莽林中》完全是一个猎人的视角,猎人简直可以说跟丛林里的动物就是一伙儿的。而鸟居龙藏是一个学者,他的考察带有很多学识和学术方面的打量,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南都:你对现在的书房满意吗?有谁的书房是你比较好奇的?

陈思呈:现在的书房已经挺接近我的理想了,我现在除了旅行都不怎么想出门。不能说它很完美,但它就是很符合我现有的条件,包括目前的经济能力也好、设计能力也好,我曾经看过一个日本设计师的书房,有一个很大的玻璃窗,书桌正对着窗外,窗外是鲜明的四季,春天是绿油油的,秋天就是金黄色的,冬天是一片白雪,真的好美好美,我当然也很向往,但是如果让我跟他换,我也不愿意。

我对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的书房特别好奇。另一个是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我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我觉得能写出这么细腻的作品,那么他到底是阅读一些什么样的书呢?我很想参观他的书房。

南都:我注意到了,你确实有很多爱德华·威尔逊的书,这是受孩子影响的,还是你自己喜欢的?

陈思呈:我喜欢爱德华·威尔逊,最初是受小孩的影响。小宝(儿子)是一个蚂蚁的狂热爱好者,受他影响我最近在读爱德华·威尔逊的自传,我发现他对新事物有一种热爱和虔诚,“像吸尘器般拼命采集各种能采集到的蚂蚁标本。”他对于新世界的好奇和探索精神非常可贵。

作为一个科学家,威尔逊的文笔非常好,他说他总是记不住诗文,但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他就很少受到他人的措辞和表达方式的干扰。这一点对写作者来说很重要,你应该有自己独有的一种表述,你的表达应该是一个全新的,而不是老套的。

他从苍蝇身上看到了一种利落:“像杂耍卖艺者的身手,有着无忧无虑的态度。”他认为自己的天赋在于擅长比较不同的事物,进而整合出原先没有的信息。这些都是一个写作者可以学习的。所以我为什么很喜欢爱德华·威尔逊呢,其实我是对他的思维方式很感兴趣。

南都:你的《私城记》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潮州,出于什么动机想把童年里的故乡写下来?

陈思呈:我对故乡并没有很单一的感觉,要说很美好,肯定是谈不上,在《老厝的爱与哀》这一篇里我写到了故乡的不愉快。乡村生活一方面是亲切,另一方面是压迫,甚至是一种绑架。比如说大家的生活离得很近,没有隐私,不得不接受他人的评判,考量或者干涉,老厝无形中控制着你,而很多时候你没有意识到这种控制。这种不自由跟童年是联系在一起的,童年不可能纯粹的无忧无虑,或者纯粹的美好,我的愿望就是写出这种复杂性吧。

写作就像一个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因为我每天大部分写作时间都呆在家里。家居生活和亲子生活也就促进了我对生活的体验,促进了一种写作的维度。我家里那么多生物学、博物学方面的书,生态缸什么的,其实都是我儿子的兴趣,他的兴趣又同时促进了我的兴趣,也都成了我的写作素材。

南都:你在书里写到鼠曲草、油橄榄、南姜卤鹅等等潮州风物,写得非常细致生动,写作过程中你是否进行了很多实地考察?

陈思呈:写《私城记》的时候,我经常回老家,住在老家的乡下,我发现很多东西在乡下会保存得更好,在城市里我们很少能看到很具体的生产,在乡村就不同。我小时候在潮州市区长大,没有乡村生活的经验,所以乡村的每一天对我而言都是新鲜的。我看到每一种农作物是怎么种植的,看到农民的巧手,总是很容易就做出一些东西来,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们不随意花钱去买,最好就是自己动手制作,所以你会看到生活在他们的手里变得很好操控。包括我为什么喜欢爱德华·威尔逊,我喜欢看他怎么发现事物,比如一个捕苍蝇他就能写很长。总而言之,我很喜欢具体的事物。

南都:《果树栽培》《畜牧业》《养殖实用技术手册》……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农业方面的书?

陈思呈:大概有三四年时间,一有空我就往老家乡下跑。我喜欢乡村生活不是喜欢那种田园静美,而是因为它的信息量很大。我有很多农业的书,比如《农村土地纠纷》《土壤微生物研究原理和方法》《瓜类蔬菜病虫害诊治》……我想应该很少人家里会有,所谓乡村生活的信息量,其实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些书的内容,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知识。包括那本《地学大辞典》,我希望家里有这样的书,让我对这个世界的兴趣能得到一部分的满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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