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建立助保贷款制度 破解困难群众养老难题

东北网11月6日讯 把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民生问题做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

东北网11月6日讯 把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民生问题做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聚焦我市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或中断缴费问题,近日,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活困难群体助保贷款暂行办法》,建立了个人申请、政府贴息、银行贷款缴费的筹资机制,帮助生活困难人员续保缴费,实现“老有所养”。

据了解,此次助保贷款的援助对象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关系中断缴费、下岗失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原因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助保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助保贷款的贷款期限分为宽限期和偿还期两个阶段。借款人办理退休及领取养老金前为宽限期,最长不超过5年;借款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后进入偿还期,根据借款合同条款按月向贷款银行偿还本息,最长不超过7年。其中,助保对象在宽限期内不偿还贷款本息,利息由财政贴息;贷款本金及偿还期的利息由助保对象本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助保对象申请助保贷款,需填写助保贷款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由银行与助保对象双方签订协议,按市社保局核定的养老保险费为助保对象发放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为方便助保对象办理贷款缴费业务,在西一条路社保大厅设立了助保贷款综合业务窗口,市人社局、社保局、龙江银行联合办公,为助保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咨询电话为6997421。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