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从事公益类用途可免租金使用

在广州,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伴随着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再利用。目前,全市共有26片历史文化街区、817处历

在广州,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伴随着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再利用。目前,全市共有26片历史文化街区、817处历史建筑。如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成为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课题。

日前,为促进广州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会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下称《实施办法》),现正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提出,要鼓励历史建筑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从事公益类的可予免租金使用。同时,为推进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可在建筑内部增加使用面积或者调整楼层层高。

 □鼓励历史建筑从事新业态

  租赁期限可放宽至20年

《实施办法》指出,历史建筑应当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

具体而言,不仅鼓励设立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等,还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特色餐饮(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涉及明火餐饮的除外)、民宿客栈等。

另外,历史建筑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科技孵化等合理利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历史建筑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采用出租方式的,按规定实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可放宽至20年。

其中,从事公益类(不以营利为目的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开发的历史建筑,可予免租金使用;非公益类中从事科创、文创、非遗、老字号、传统工艺或传统制造业展示以及市政府鼓励的其他业态,给予一年的免租期,第二年开始租金减半收取。

而国有历史建筑市场化运作获得的收益,主要用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日常维护,以及用于改善周边公共环境、建设配套市政设施等非营利性用途。

  □合理利用历史建筑

  内部可增加使用面积或调整层高

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目的便是破解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的瓶颈问题,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

广州作为10个试点城市之一,正在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中开展积极探索,以求形成在全国有示范意义、可推广复制的政策成果。

对此,《实施办法》中提到,为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可在建筑内部增加使用面积或者调整楼层层高。

其中,为满足消防、市政公用等专业管理要求而需在建筑外部增加使用面积的,应当遵循满足功能的最小尺寸和最少改变外立面的原则,最高不得超过既有建筑总建筑面积的20%;增加使用面积或者调整楼层层高,不得改动主体框架及遮挡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建筑内部空间及外观形象应可通过拆除增加或者调整的部分予以恢复。

历史建筑按照该实施办法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和增加建筑使用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办理产权登记,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使用期限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设立)许可证明确认的期限为准。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