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一把手”要勇于并习惯被监督

十九届四中全会 11月5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十九届四中全会

11月5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外发布。对于《决定》提出的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等内容,应如何正确把握和理解?南都邀请专家一一解读。

1

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将决策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决策质量,防止决策的腐败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部分中提出,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等内容。

何为“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这一制度可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纳入监督和制约的范围中,保证权力运行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他表示,目前对于权力运行的记录和监督已有一定探索,例如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全程纪实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招投标决策程序等方面。

以干部选任为例。据庄德水介绍,相关制度要求,干部的提名、考察、表决等信息都要进行记录。如果有一天被提名人发生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找到谁提名、提名的理由等信息。“会上怎么说的都可以找到相应的依据,通过这种机制就可以找到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说。

例如,武汉建立的纪实管理制度就要求,对纪实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包括:填写纪实表,应按照“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要求,实行流程记录,一事一表、一事一记,记载履责的时间、地点、对象、概要等关键要素。各单位对纪实表一月一汇总,形成相关台账资料。

不过,庄德水也告诉南都记者,虽然对此类制度已有探索,在部分领域尚未达到可追溯的标准,“有时会流于表面和形式,没有按照权力运行规范的要求来执行”。由此,在追溯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时,就会存在信息流失,从而找不到相应的证据,乃至问责对象。

在他看来,对于存储、追溯权力运行的痕迹信息,从技术角度并无难度。权力运行过程均会留下蛛丝马迹,这些信息都可以通过技术介质加以存贮,以此做到查询和追溯,并得到反馈。

例如,庄德水介绍,审批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均会留下相关痕迹:审批时间、同意或否决的理由等,“关键在于能否把痕迹信息储存起来,并在若干年后找到这些内容”。

同时,庄德水也表示,相关内容也应该做到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等。由此可以做到精准收集信息、精准发现问题,“能够找到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除了技术手段,他也强调,在制度层面也应当树立让每个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制约的意识,谨慎运用决策的权力。

庄德水表示,对于此次提出的“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是要把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之上,“向更高质量的权力运行机制来努力”。

他表示,上述机制可以有效约束权力运行,特别是决策权力的运行,将决策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决策者、决策责任以及决策内容相匹配。最终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防止决策的腐败,也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滋生寻租空间。

2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不仅要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同时在制度层面要发挥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

《决定》指出,要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一直备受外界关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如何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堪称是政治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

据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曾针对如何监督“一把手”推出多种举措。如去年7月,广东省委曾出台《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推出“上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各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将一把手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的纪律监督”,“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提醒”等六项规定共18条措施。

庄德水介绍,从诸多举措来看,目前巡视巡察是较为有效的监督方式。但他表示,在目前的权力体制下,想监督“一把手”仍然很难,常常是无法监督,不敢监督。

庄德水称,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不仅要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同时在制度层面要发挥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比如以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一把手’”。他还专门提及,监督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还看“一把手”对监督的态度。

“我们常常说要监督,但被监督主体愿不愿意配合监督,习不习惯被监督,非常重要。”

庄德水称,“一把手”要勇于接受外部监督,从不愿意不配合向愿意并习惯被监督转变,同时要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能力,从而真正实现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一把手”腐败。

3

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低收入者收入

让他们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

《决定》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其中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认为,一线劳动者基本上学历比较低,多为非技术工人、体力劳动者,且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属于低收入人群。

近些年,受经济发展因素影响,一线劳动者工资水平增幅不明显,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机器代替劳动者趋势明显,一线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都受到影响。

《决定》还提出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等举措。李实认为,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关系到财富分配问题,我国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增加一线劳动者这个群体的劳动报酬。

如何才能增加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李实表示,影响劳动报酬的主要因素还是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他介绍,我国过去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曾大举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对一线劳动者的需求大幅增加,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跟着提高,这说明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一线劳动者收入的影响巨大。

李实表示:“国家不能只是关注高新技术产业,也要更关注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税收、金融等方面提供支持。”

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只是为了解决收入分配的问题。他认为,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中国制造业要想在国际上有竞争力,需要提高一线工人的积极性,这就需要让他们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所谓第三次分配,就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据了解,第一次分配主要是市场按照效率原则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政府按照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方式的再分配。

李实认为,过去我国政策层面较少提到第三次分配,此次《决定》更加明确地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说明了国家对慈善事业作用的重视,“第三次分配可能会出现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我们接下来要更多思考如何提高个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鼓励人们做慈善,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李实说。

采写:南都记者 潘珊菊 蒋小天 胡明山  见习记者 吴单 宋承翰 实习生 郑璇真 发自北京 图据新华社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