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子女,深圳落马官员被“双开”

今天(11月12日),深圳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蔡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官方通报称:“蔡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惩。” 经查,蔡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非婚生育子女;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作个人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相关企业送予的巨额财物和干股;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侵吞巨额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蔡羽的问题中不仅包括经济腐败,还有“非婚生育子女”,这一问题在以往的落马官员案例中并不常见,不过也有先例。 2016年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连友农被“双开”。经查,连友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收受礼金,虚报冒领差旅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婚生育子女。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情节涉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人的“非婚生育子女”问题与“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连在一起。类似的情况还有:今年10月28日,广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防城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黄子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黄子礼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非婚生子,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 面对非婚生子现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非婚生育的孩子不能被歧视,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要求。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再者,未满法定婚龄的生育与已满法定婚龄的未登记结婚生育也不一样,当然,这些落马官员的问题显然属于后者。这又牵扯到两个问题:其一,如果公职人员涉及超生问题,则有可能面临被开除公职的惩罚。其二,如果这还涉及到不正当性关系,那问题更加严重。 因此,蔡羽非婚生育子女的问题,理应受到严惩。领导干部应该成为群众的榜样,言行举止的模范,怎能知法犯法?蔡羽被“双开”,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威力,任何人都必须依规依法行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蔡羽,深圳纪委监委近期查办了多个官员,反腐力度有增无减。 比如,6月20日,深圳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展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6月28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王振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7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井亦军被查。7月18日,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张守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8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卫健局副局长陈锦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国红被查。10月15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清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11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龙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深圳纪委监委网站等 撰文 / 黄帅 编辑 / 杨鑫宇

今天(11月12日),深圳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蔡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官方通报称:“蔡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惩。”

经查,蔡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他人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非婚生育子女;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作个人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相关企业送予的巨额财物和干股;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侵吞巨额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蔡羽的问题中不仅包括经济腐败,还有“非婚生育子女”,这一问题在以往的落马官员案例中并不常见,不过也有先例。

2016年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连友农被“双开”。经查,连友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收受礼金,虚报冒领差旅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婚生育子女。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情节涉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人的“非婚生育子女”问题与“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连在一起。类似的情况还有:今年10月28日,广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防城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黄子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黄子礼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非婚生子,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

面对非婚生子现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非婚生育的孩子不能被歧视,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要求。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再者,未满法定婚龄的生育与已满法定婚龄的未登记结婚生育也不一样,当然,这些落马官员的问题显然属于后者。这又牵扯到两个问题:其一,如果公职人员涉及超生问题,则有可能面临被开除公职的惩罚。其二,如果这还涉及到不正当性关系,那问题更加严重。

因此,蔡羽非婚生育子女的问题,理应受到严惩。领导干部应该成为群众的榜样,言行举止的模范,怎能知法犯法?蔡羽被“双开”,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威力,任何人都必须依规依法行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蔡羽,深圳纪委监委近期查办了多个官员,反腐力度有增无减。

比如,6月20日,深圳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展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6月28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王振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7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井亦军被查。7月18日,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张守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8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卫健局副局长陈锦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国红被查。10月15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清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11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龙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深圳纪委监委网站等

撰文 / 黄帅 编辑 /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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