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2亿!杭州一支行行长被终身禁业...

11月13日,浙江银保监局披露了三张罚单。其中,一张针对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罚单为2017年开出,两张针对相关责任人的罚单则为2019年开出。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图片来源: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官网

浙江银保监局新近披露的几张罚单略显不同。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披露了三张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下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及其相关负责人开出的罚单。其中,一张针对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罚单为2017年12月29日开出的,两张针对相关责任人的罚单则为2019年11月4日开出。

这张文号为浙银监罚决字〔2017〕28号的罚单显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被罚195万元。沈新军、吴强分别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均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为何对同一案件的行政处罚,时间跨度长达2年?这或许与该银行此前涉及的一系列经济犯罪有关,有部分案件在不久前才刚刚宣判。

澎湃新闻了解到,沈新军此前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此前与人合谋骗取其工作的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贷款”近2.4亿元。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也有一位贷款经办人名为“吴强”,此人曾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中国裁判文书网9月17日披露的一则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李爱武、许永平、沈国建、俞耐泼、钱炯沸因犯骗取贷款罪,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1年9个月不等,且均为缓刑,同时还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判决书指出,经审理查明,2012年年初至2015年期间,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行长沈某、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业务三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谢某等人(均已判刑)与行外人员杨某(已判刑)合谋,共同骗取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贷款”2.387亿元。沈某正是此次被处以终身禁业的沈新军。

就作案手法来看,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爱武作为杨某的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帮助杨某伪造“借名贷款”的单位所需的贷款财务资料、开户以及放贷后贷款资金划账、承兑汇票贴现等事务,参与骗取贷款金额共计1.4亿余元。期间,被告人许永平帮助杨某介绍杭州临秀装饰有限公司等共21个单位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贷款”,骗取贷款金额共计6260万元。另外多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法在民泰银行萧山支行骗取“借名贷款”400万元到1300万元不等。

另有一份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8年4月披露的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与孙坚忠、陈月利等4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孙、陈二人在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款30万元期满后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另外两名担保人亦未尽担保之责,四人随之被该银行告上法庭。这一金融借款事项的经办人正是“吴强”。

上述裁定书提到,原告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已有多名员工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涉金融借款原告单位的经办人“吴强”亦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本案的债务纠纷与刑事案件有一定关联,根据目前情况判断,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而驳回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起诉。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6年6月,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已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由沈新军变更为章华安。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官网显示,该银行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5月的温岭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转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门从事小微金融服务的专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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