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但是,男女双方已不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如何离婚?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初八结婚的,4月份就分居,现在2人都在异地。现在我要离婚,没有财产,没有孩子。我天津的,他是湖北省宜昌的,在他老家登记的,男的常年在深圳工作。我要起诉的话在天津起诉可以吗?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杜保亮律师解答: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

异地起诉离婚的办理流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杜保亮律师解析: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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