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复命精神 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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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复命精神 提高创新能力

——《复命精神》读后感

最近又翻阅了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当代企业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赵琛撰写的《复命精神》一书,一打开封面,“工作与生活中有这样的怪现象:勤奋付出没效果,面对问题无对策,学到知道做不到,人际关系用不了,事业巨大不快乐,资源众多难整合”映入眼帘。的确,工作中确实有不少人:领导交代的任务埋头苦干,虽然能不折不扣地完成,但是收效甚微”。这是为什么呢?这是执行力不强吗?非也!前些年,曾经听过《复命精神》一书作者——赵琛的演讲。他说,复命是一种内在的精神、深邃的理念和重要的行为准则,是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他还特别强调:“真正复命的含义,不完全是领导交办(任务)然后就完成,实际是一种创造性”。这让笔者豁然开朗。

在日常工作中,许多人都存在着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作为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员工,只要老老实实地干活、领导叫干啥就干啥就是一个好员工。长期以来,在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不少人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工作等待领导交代,领导没有交代的事不问、不管,“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干起工作来,只求“圆满”,不求“突破”,因循守旧,不求进取。到头来,“山还是那座山,路还是那条路”。这说明什么呢?简单来说,只能说明你无过,而不能说你有功。为什么呢?因为缺乏创造性,事业停滞不前,难以发展。

那么,什么叫做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人们应用新颖的方式解决问题,并能产生新的、有社会价值产品的心理过程。创造性又是从哪来的呢?就是从对使命的理解,对责任的理解,对位置的理解。你只有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了解他的系统,你才能运作,最后实现你的结果。赵琛的一番话让我们大受启发:复命最关键的环节是打造以结果为导向的执行模式,强调执行高于一切,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要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积极”可以说是一个人的态度,这是最起码也是最基本的原则。但是,有了积极的态度还是不够,还要发挥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就是说把人的这种能动性充分地发挥出来。有了前面两者作为基础,加上具有创造性,工作就一定能做得很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创造性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一个“新”字,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有创新精神。各行各业都需要那些具有敏锐观察力、独特的见解、创新的理念、挑战困难的勇气、非凡的执行能力和善于沟通的人才。只有这样,事业才能不断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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