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村资产松绑:农村产权交易能否成为激活农村资产的灵丹妙药?

一、城乡的根本差别并非在于财富而在于资源的效率!

农村土地尤其是耕地中央定过一个大致政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艰难抉择。

公平和效率永远难以两全,政策永远是在取舍和权衡。想要追求完全公平基本就没有效率,想想如果农村土地一年一调整,没有稳定的承包期限和预期,那国内的水果产业能发展起来吗?

说实话,农村既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政策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说是受益者,是基于这个原则细化的农村政策,对于农村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说是受害者是因为这些年农村产权的稳定,的确在部分集体成员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的情况:土地不均、宅基地不均并非个别现象。

但如果再往大里看,城乡差别最根本的还在于产权制度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城市里市民有私产,私产可以自由交易,资源的效率就高,市民的收入也自然水涨船高。多年以来农村基本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私产,耕地、宅基地是集体的,农民只能种、只能住,不仅不能交易更不能抵押,农村的资产流动完全被冻结,难以说得上效率。

城乡的贫富差距只是结果,有无产权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潜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决定了经济发展的速度。

二、给农村补效率的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临危受命!

病因大家都清楚,治病每个医生的药方不同。

面对农村现状,中央精准把脉,连开两个药方:资产确权+产权交易市场。

农村资产确权方面,土地确权、农房确权、集体资产确权都在紧张有序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方面,各地纷纷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促进农村资产的交易。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农村产权交易所可以交易的资产,出乎大部分人的想象。以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为例,明确了目前农村12种可以交易的资产。

(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即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

(二)林权。即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三)“四荒”使用权。即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即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除集体土地所有权)。

(五)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即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个成员(股东)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数额。

(六)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即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即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的使用权。

(八)农业类知识产权。即涉农专利、商标、新品种、新技术等。

(九)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十)农村生物资产。即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

(十一)水权。即区域水资源使用权、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

(十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农村产权。

三、给农村资产松绑:农村产权交易能否成为激活农村资产的灵丹妙药?

很多农民没有意识到,中央对农村的这两剂药将对农民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

按照上面的可交易资产,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将“凭空”增加不少的财产。

比如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都可以有条件的交易流通,并且农村耕地的三权分置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可以将外部经营者也扩充进农村资源的经营者范围。

可以说,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让农村各种资产流动起来,一定会成为激活农村资产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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