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不想给钱?诈骗罪了解一下

今年四十多岁的男子刘某2010年开始来到上海务工,原本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自食其力。然而,自从迷上彩票之后,刘某前前后后投进去一二十万元,钱都“打水漂”了。更糟糕的是,他还要为此“锒铛入狱”。近日,徐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隐瞒自己已无钱可付的真相,谎称先打票后付款,诱骗店员为其打印各类彩票125张,价值人民币五千余元,以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购彩成瘾骗打彩票,翻本无望身陷囹圄

2019年7月18日中午,刘某随身带了两百多元钱来到徐汇区中山南二路某彩票店内买彩票,一开始他买彩票时都是正常付款,然而,到了傍晚,刘某身上的钱已经全部用光,为了翻本,他继续让彩票店工作人员为他打彩票,谎称打完以后会统一结账。晚上,彩票店工作人员告诉刘某要关门了,要求刘某付清欠款,此时刘某却表示自己身无分文,任凭处置,无奈之下,彩票店工作人员报警。刘某在彩票店里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到案后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告人刘某共计骗取彩票125张,价值人民币5312元。

“一夜暴富”执念难舍,花光积蓄懊悔不已

庭审中,刘某坦言,自己原本在饭店有一份可以自给自足的工作,迷上彩票这几年,工作也不做了,积蓄也花光了,现在无力退赔。他懊悔地说:“以后不再犯这个错误了。”刘某回忆,事发当天,自己原本也没想去骗,当晚八点钟,他问店员要不要下班,店员说不下班,于是他就想再博一下,虽然身上没钱了,博几期应该能博回来,结果越博越深。

据了解,就在案发前不久,刘某在徐汇区另一彩票亭也发生过类似事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法官提醒:切勿沉溺于买彩票而影响正常工作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宽处理。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得知判决结果后,刘某低着头说:“出去以后好好地工作,不要整这些事了,没用,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送给它(彩票)了。”

法官提醒,彩票可以作为一种休闲娱乐手段,但不应指望通过彩票“一夜暴富”、赚快钱。广大市民应当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理性而节制地购买彩票,切勿沉溺其中,影响正常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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