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身份证 成企业法人 莫名惹官司

南都讯 记者叶孜文 实习生张楚昕 市民赵先生万万没想到,两年前丢的身份证,竟然让他成了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还因此惹上了官非

南都讯 记者叶孜文 实习生张楚昕 市民赵先生万万没想到,两年前丢的身份证,竟然让他成了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还因此惹上了官非。近日,南都记者接到赵先生报料,称他的身份证怀疑被人盗用,拿去做了一货运企业的法人变更登记,而该企业目前涉及了一单外卖送餐员撞伤人的索赔官司。直到法院给赵先生寄来传票,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遭到了冒用。

莫名陷入官司

才发现自己是企业法人

今年10月1日,身在东莞的赵先生接到湖南老家的来电,家里人询问自己是否曾经开车撞伤人?赵先生感觉莫名其妙,询问下才得知自己竟然成了一家名为“凡与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赵先生介绍,2017年9月,该公司的外卖送餐员在白云区骑电动自行车送餐时撞伤人,被撞者将凡与公司告上法庭。如今,准备开庭的白云区法院按照赵先生的身份信息将传票寄到了湖南家中,自己就这样无缘无故陷入了官司之中。

原本毫无瓜葛的一家公司为什么自己会成为法人代表?赵先生想起了自己曾于2017年底在某电子厂工作期间丢失过身份证。由于此前自己也丢失过身份证,但没发生什么事情,赵先生就没有着急回老家挂失补办身份证,直到2018年的7月才回家进行补办。赵先生猜测,正是这次的身份证丢失导致了身份信息的泄露与被盗用。

南都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凡与公司的信息进行了查询。凡与公司的登记状态虽现显示“在营(开业)企业”,但企业已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公开信息中显示,赵先生为凡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而在信息变更栏内显示,2018年6月11日,凡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原本的“张伟”变为了赵先生的名字。

赵先生曾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寻求解决方法,对方表示,由于凡与公司非单一股东,不能随意更改法人信息。无奈的赵先生在10月7日晚选择报警,警方回复将进行调查。此后,赵先生前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凡与公司进行信息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在2018年6月曾进行过法人更改,现在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实写的自己名字,但上面的签名并非自己的亲笔签名。

赵先生很疑惑,遂向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局窗口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只要有身份证,任何人都可进行公司法人更改?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南都记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中看到,变更登记不仅可通过窗口办理,还可直接进行全程网上办理,并支持自助终端办理。进行网上办理的,只需要申请人在网上填报数据并上传申请材料,通过审查即可。一些纸质材料、证照、通知书均可通过邮寄送达,无需个人来到现场办理。

对于公司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必须准备的材料有:变更事项证明文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营业执照副本等。公司如需变更法定代表人,可在《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的“事项”栏中进行填写,并在附表1中填写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该表格中,除了基本个人信息,只要求提供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背锅丢饭碗还搭钱

望工商局能更正信息

因为自己成为“被法人”,赵先生只能向工厂请假四处奔波处理,“因为我一直请假,被经理叫去谈话,经理直接让我走人。”丢了工作的赵先生非常无奈,如今只能在酒吧当服务员,夜晚上班,白天去各个部门处理事宜。

赵先生表示,为处理这件事,自己已经花去了一万多元,“无缘无故搭进去这么多钱”,并表示自己只是打工的,遇上这样的事情自己也请不起律师,感觉非常无奈。据赵先生介绍,该案件在法人代表变更之前已经审理过一次,如今再次审理,由于法人变更,自己成了那个“背锅人”。赵先生说,目前也只能等开庭处理,希望工商局方面能将法人信息改过来。

赵先生曾尝试与凡与公司方取得联系,但都为空号。南都记者也曾拨打该公司在天眼查上显示的电话希望了解情况,但无法拨通。赵先生在十月中旬前往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情况说明,才得以将原定于10月22日的开庭时间推迟到12月。赵先生称法院工作人员向他表示,此前也发生过该类案件,他的情况并非个案,建议赵先生尽快处理好工商局所登记的信息,若得到处理,届时将不需要赵先生出庭。目前,赵先生正在进一步对证据资料进行整理,并将于本月末向法院进行证据提交。

律师说法

可申请撤销

部分登记事项

南都记者在网上对这类“被法人”事件进行搜寻,发现该类事件层出不穷。今年7月,有媒体报道,我国实有登记企业3615.4万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的举报数量约为2.9万件,占比0.08%。

而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申请撤销时,当事人要提交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在冒名登记撤销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还被冒用人清白。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该部分的登记事项。被冒名人可以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提交个人真实材料,以及本人笔迹鉴定等文件,向登记部门申请撤销登记。如果登记部门不处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撤销。

邓刚提醒,虽然被冒名的人一般不会因为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仍然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对这类的风险,当事人平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尤其是身份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保管,自己使用时,也不要让身份证原件脱离自己的视线;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被他人滥用,应当及时报案处理。

官方回应

截至10月底

收到284宗相关投诉 已办结82宗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营商环境显著优化,但与此同时利用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的情况也日益增多,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对此类案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增强办案力量,加强线索研判,举一反三,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积极清理存量案件,加班办理新增案件,有效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从9月初开始,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协助推进办理快速增长的虚假登记类案件。截至10月底,市局共收到284宗案件投诉。目前,已经办结82宗,正在办理202宗,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330宗存量案件的办理,基本达到存量清零,新增及时办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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